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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讼争搅乱网络音乐秩序
作者:李含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019  更新时间:2015/7/22 10:10: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李含

    出乎意料,在国家版权局发出的一则通知上,会出现“责令”这样严厉的词汇。

    7月9日,《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赫然出现在了国家版权局的网站首页上。

    “以前我们都只是发个规章,而像这次通知中使用‘责令’字样,还是第一次。”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如此表示。

    除了“责令”二字十分吸引眼球外,此次通知中的内容也令人充满期待: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必须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如果在“红线”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而配合着此次通知,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会上明确了网络音乐版权重点监管工作思路;同时,包括QQ音乐、阿里音乐、酷狗音乐、百度音乐、网易云音乐等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在会上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以有效维护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生态。

 “没人敢说自己平台没问题”

    “可以不客气地说,目前没有一家网络音乐服务商不存在版权问题,只是问题的严重程度不同。”对于当前我国网络音乐版权现状,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这样说道。

    段玉萍的说法,据法治周末记者采访,得到了多家网络音乐服务商相关工作人员的证实。他们纷纷表示,目前正在对平台中音乐版权授权情况进行清查,进一步规范和清理不合规现象。然而,各家网络音乐服务商,并未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目前清查的情况和进展程度。

    “这种网络音乐版权问题普遍存在的现状,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大体上来说,要分为故意侵权和版权市场复杂两种情况。”网络音乐业界人士李刚(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李刚介绍,故意侵权的情况,多发于一些小型音乐网站:“这些网站本身没有实力去购买大量的正版音乐版权,只能通过传播盗版音乐来吸引用户。这是当下较为严重的网络音乐版权问题,也是国家版权局一贯打击的重点领域。”

    而对于知名度较高的大型网络音乐平台,李刚表示,这些平台在践行网络音乐正版化上的力度一向很大,也有实力购买正版音乐版权;之所以也存在一些版权问题,大多是由于市场上复杂的音乐版权授权模式造成的。

    对此,某网络音乐服务商相关工作人员坦言:“音乐版权的购买与授权,并不像用户下载一首歌曲一样简单。一首歌曲上承载了多项版权,并且这些版权往往归属于不同的权利人,如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在购买音乐版权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版权纠纷问题。”

    以陈奕迅演唱的经典歌曲《浮夸》为例,在其承载的各方权利处于未授权的原始状态下,歌曲版权归曲作者江志仁所有,歌词版权归词作者黄伟文所有,演唱者陈奕迅享有表演者权,而歌曲的发行方环球唱片公司则享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各项权利分属于不同权利人,这是极端的情况,却也是常见的情况。

    除此以外,该网络音乐服务商相关工作人员还介绍说,对于一些小众音乐,其版权授权的获得难度更大:“音乐版权的采购,要和版权方进行接洽联系。而对于一些美国乡村音乐这样的小众音乐而言,作为服务商我们往往很难在第一时间与相关版权人取得联系。”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对于这些难以找到版权方的音乐,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业界通行的做法是先将这些音乐内容放在平台上进行传播,因而产生了一些未经授权的音乐内容。

    “这种做法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就是可以促进相关音乐的传播,扩大影响力。而对于这些未在事先获得版权授权的音乐,服务商往往会提供事后的解决机制,即在相关版权人发现服务商使用了其权属作品后,可以与服务商协商解决版权授权问题。”李刚说,“此次国家版权局在通知中要求未经授权音乐作品全部下线,需要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那么像这类歌曲就不能再播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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