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的儿童福利法
留守儿童是中国特有的现象。
现任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一书中曾经表述:不同于拉美国家,中国的城镇化受到全球化、信息化的影响,要完成城镇化需要工业化,所以中国是人口转移和就业安排是一致的。
世界城市化的发展,产生了移民。“但是就算是在难民营,也有起码的家庭概念存在。”杨东平说。
毕节留守儿童的悲剧,只是全国众多留守儿童命运的一个极端缩影。
2013年全国妇联发布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6000万,城乡流动儿童规模达3581万。
也就是说,有近亿儿童,或在异乡为异客,或在故乡为异客。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他们都不能拥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
1991年,中国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其中明确规定,儿童“享有拥有家庭的权利”“与家人团聚的权利”“有权受到父母良好的照料”。
签署公约已经过去了25年,中国留守儿童的保护依然是个难题。
对于留守儿童的保护,杨东平说:“要呼吁顶层设计的改善,制定儿童福利法迫在眉睫,在这方面,我们已经落后了其他国家很多年。”
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儿童福利是当前社会的短板,儿童福利需要立法,同时还要有比较强大的国家层面的儿童福利行政系统,即有专业化人员,有足够的资金,有相当多的政策、优惠。
“地方政府如果只是简单强调政策,却没钱、没机构,也没有人员,是不行的。”王振耀说。
目前,在我国,有包括民政部、妇联、团中央等近二十个政府部门涉及到少年儿童的保护工作。
对于留守儿童,近年来政府和公益组织也开始倾注更多地关注。
政府已经广泛地在农村学校推行了营养午餐,孩子们在学校能吃到早餐和午餐两顿免费的饭,这一项目由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政绩考核挂钩。
但是,对于孩子们心灵的抚慰,显然做的还不够。
杨东平说:“要关心每个孩子的末端,只靠政府行不通,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社会、家庭、教育等各方面要统一起来。”
尽管很少开口讲话,但留守儿童小欣的作文里,勾画着她想要的那个家:
我很想父母陪伴我,我才感觉我很幸福,我不想让他们打工,家里只剩下我和奶奶两个人,实在是太冷清,没意思,但父母不挣钱就没法生活。
如今我哥当兵了,父母出去打工,我奶奶每天特别忙,我也帮不上什么忙,爸爸妈妈我爱你们,不管我的家庭贫困还是富裕,我都不会责怪,你们在外面要平平安安的,等我长大报答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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