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实务?
当前,司法腐败、野蛮司法、冤假错案等现象,严重损害了中国司法的公信力,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把“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之一。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保生介绍,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一种量化评估工具的“司法文明指数”,因为其地区排名反映了各地司法文明建设的强项和弱项,同时为各地司法文明建设具体方案的出台提供了实证数据,或许可成为各级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我对照的“镜子”。
不过,“无论是在司法文明指标体系设计方面,还是在指数调查方法和分析方法等方面,报告都带有探索、实验和试验的性质。”张保生说。
尽管如此,学界和实务界仍对其颇多赞誉。
张文显称报告的调研成果具有原创性,著名法学家陈光中也认为这是一种突破性的创新,并且“走出这一步很不容易”,因为排名是鲜明、尖锐、不可掩盖的。
普遍的观点认为,这样的一种量化评估公开化后,会对司法实务部门起到促进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甚至预测,如果将来司法文明指数取得公信力、权威性后,会对地方的政治、经济乃至投资环境都产生重大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聂洪勇直言,司法文明指数报告可能会把问题暴露出来,细化的量化指标可能对应的是问题存在的制度性、立法、司法、能力、作风等等方面的因素,有利于实务部门把这些因素找出来,因此类似的评估对推动法治是有贡献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也认为,这有利于找准问题的症结,加大改革的决心,从而推进司法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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