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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谣尚存执法难点
作者:汲东野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636  更新时间:2015/1/29 10:10:26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打击网络谣言的法治行动

       2014年,有两条关于安利公司的谣言消息曾得到舆论关注。年底,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就“安利纽崔莱蛋白粉涉及转基因”“安利老板服用纽崔莱保健食品致死”两条谣言,将一微信公众账号的运营者告上法庭。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删除谣言文章,账号运营者在其微信公众账号上发布道歉信,并向安利公司支付1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此案成为中国首起微信传谣诉讼案,开启了法律治理微信谣言的先河。
       安利相关人士曾表示:“在微信上,有关安利的谣言有数千条,我们进行了投诉和举报,但面对每天很多新增的谣言,我们迫不得已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声誉。追讨1元的赔偿金,意义不在于钱,是希望更多的企业、公民能够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抵制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据调查数据显示,安利公司所遭遇的网络谣言,绝不是个例。仅2014年上半年,腾讯安全中心就收到举报约6000万条。经审核,数百万个恶意账号被冻结。
       为了应对层出不穷的网络谣言,2013年9月“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打击网络谣言犯罪提供了量刑标准。根据司法解释,侵权人可以被法院判令承担50万元以下的赔偿。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家网信办发言人、网络新闻传播局局长姜军曾表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打击谣言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公众好评。两高的司法解释对网络谣言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一大批造谣传谣的微博账号、网站被关闭,有关部门还查处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人员。
       2014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网友俗称“微信十条”)并施行,对于服务提供者的从业资质、审核机制、权限设置和违规处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认为,这一应对是十分及时的。
       除了微信十条,姜军说,2014年还陆续开展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专项行动,12月3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启动了新闻单位和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对包括完善谣言举报处理机制和辟谣机制、遏制虚假信息和谣言的传播等,都会起到一些治本的作用。
       除此之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行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打击互联网造谣、传谣行为。
       法治周末记者据媒体报道不完全统计,1月18日一日内,全国范围内有至少两起网络谣言辟谣新闻被曝出。
       近日,微信号“石狮民生事”发布“一家34口灭门惨案”文章,在文末则附上了34只死老鼠的照片。日前,警方称信息涉嫌发布、传播虚假警情,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将发布者吴某雄行政拘留10日。
       1月18日,福建泉州网警发帖讲述谣言始末,并称该微信号以抄袭和造谣起家。
       同一天,对有媒体报道湖南长沙县福临镇发生“3岁男童咬伤同学遭剪4颗门牙”一事,该镇福临派出所回应称,此报道不实,经当地警方调查查证该男童牙齿并非人为造成的伤害。男童所在幼儿园正寻求法律途径,追究媒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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