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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者,监狱请
作者:赵红旗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658  更新时间:2015/1/21 15:58:5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原题:恶意欠薪者 监狱请
         河南高院公布十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

       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建筑法仅对工程发包、承包建设等作出了规定,未涉及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之间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在工资问题上不能有效地约束建设单位,建筑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督促建设方与施工方依法履约

法治周末记者 赵红旗  发自河南郑州

       1月18日,地处豫北的安阳市寒风凛冽,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恒基华庭住宅小区项目负责人黄永廷被讨要工钱的农民工堵在了公司门口。
       “开发商已将房子大部分卖出,业主有的也已入住,为什么不给俺清算工钱?”面对情绪激动的农民工,黄永廷无奈道:“开发商不与我们进行工程决算,不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我哪有钱给你们啊!”
       据了解,恒基华庭小区的开发商是安阳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农民工找黄永廷讨要工钱,已不是一两次,此事也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重视。2014年12月12日,在安阳市住建局领导的协调下,开发商与黄永廷所在的施工项目部达成协议:“开发商在2015年1月10日前将施工方递交的报告审检完毕,并出具双方无争议部分数额,2014年12月25日拨付300万元用于施工方支付工程款。”
       但时至1月20日,开发商仅向施工方支付了100万元。
       与安阳的这些农民工相比,河南登封市的毛晓莹等19名农民工是幸运的。他们所在的鑫鑫建材超市被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搬运费、材料费等共计5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在一个月里10次赴外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询20余家银行营业网点、冻结3个账户,并对被执行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才筹措资金履行义务。
       1月15日上午,适逢三九第七天,河南境内气温骤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专程赶到登封市法院为毛晓莹等19名农民工发放执行到位的工资,并当面征求他们对解决农民工薪酬类案件的意见与建议。
       张立勇表示,法院要穷尽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河南高院在1月12日公布的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中,有7起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被拖欠者多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其中量刑最重的为赵文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赵拒不支付十余名建筑工人工资26.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余多为一年以下缓刑或单处罚金。
       河南高院刑三庭庭长付保玉介绍说,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来,全省法院在日常刑事审判工作中高度重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严惩了一批恶意欠薪者,仅2014年,全省法院一审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40件41人,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保护了务工人员的劳动所得。
       “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较,因垫资施工、拖延支付工程款等行为影响到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现象较为严重,也是治理的重点。”张立勇认为,建筑法仅对工程发包、承包建设等作出了规定,未涉及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之间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在工资问题上不能有效地约束建设单位,建筑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督促建设方与施工方依法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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