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业主心态各异
见到方玉笙(化名)的时候,他正在忙着规置一堆建筑材料。看到记者,他直起身,扯开嘴角笑了笑,颇为无奈地说:“美梦泡汤了。” 方玉笙的“美梦”是原打算在自己居住的楼顶上加盖一层阳光房,享受都市田园的乐趣。 但不凑巧的是,就在他买来材料准备动工之时,却因为北京人济山庄“最牛违建”事件的发生,导致物业对他下了“最后通牒”。 “物业说,最好还是不要建了,现在正严查呢。可你看,其他人都建好了。我当初选择买这个房子,看中的就是这个屋顶啊。”方玉笙说,他也知道在屋顶加盖房子是违法的,但那么多人建了都没事,想来自己要是建了也不会有事。 “我的地盘我做主。”方玉笙说,开发商在卖房子时,许诺将楼顶交由顶层住户使用,有了开发商的许诺,业主想当然地认为楼顶就是自己的地盘。 许多人和方玉笙一样,都有这种认知错觉。 实际上,楼顶应归全楼业主共有。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但业主并不理会这些,而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大兴建筑”。很多居住区楼顶“生”出了些小屋,称“为防雨隔热”,但却没有经过规划许可,影响整个居住小区外观,妨碍其他业主利益。“最牛违建”人济山庄顶层的假山,业主也辩称“为防雨隔热”。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北京市大兴区绿林苑小区,21栋居民楼的楼顶,有16栋私自在楼顶搭建了阳光房,而违建业主的理由大同小异。 “因小区老旧,顶层下雨天容易漏水,盖阳光房以后就省事了。”小区居民李磊(化名)说。他住在顶层,加盖阳光房是为了解决房屋漏水问题。住在顶层的居民,夏天不但热,汛期还总漏雨,而搭建了阳光房后,既能隔热又能防雨。 同住一个小区的底层业主则表示,加盖的阳光房肯定会影响到楼房整体的构造,缩短房屋寿命,万一出现严重的安全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看着邻居在眼皮底下火速盖了违建房,顾梅(化名)心里颇不是滋味儿。“为啥他能盖,我不能盖?” 此前,小区有人向物业反映,向城管举报。上边来了两个人,也只是现场劝阻,做了登记后离开,业主照盖不误。 见举报不生效,执法人员也没有对违规现场进行查封、扣押。正是这种攀比心理以及“没人管”的监管空白下,有人开始转向,跟风搭建蔓延。 对于绿林苑小区的违建,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业主开搭阳光房时,物业曾多次予以制止,但都没有任何效果。“每次执法人员一来,施工就停。可城管一走,人家就马上开工。久而久之,违建就都成了型。” “成功拆除违建的案例也有,但为数不多。”物业工作人员说,拆除顶层的违建不同于底层,执法人员首先得进入业主家中,但往往这门一关就很难迈过。另外,拆除一些高层楼顶的违建还存在很大的风险。拆除时不仅要考虑到房屋外观和使用,还要保证工人的安全。 除了阳光房,也有违建业主是为了拓展面积。 北京市某一花园住宅区,每套别墅的面积约为250平方米,有些房主还嫌不够。他们将房屋原来的围墙拆除,分别向外延伸两至4米重新建造围墙,并在扩展的围墙上重新开设门、窗及搭建二楼阳台。有的还拆除了花园与公共绿地间的隔墙。 一位装修工人为记者算了一笔账:现有面积200多平方米,当初购房花了300多万元,现在售价近700多万元,如果大门再往外或往上扩点,建筑面积就很容易扩到300平方米,这就能卖到近1000万元,一下子多出300多万元,而成本只需20来万元。 据了解,除了部分业主出于私利在小区内私搭乱建,另外也有开发商在卖房时的诱导违建,比如买房送面积、交付后可以自己加盖。 法治周末记者在北京市顺义区名都园采访时发现,物业不仅允许加盖,并告知业主加盖时哪里可以买到与楼体相同的外饰材料。 “很多人就是存侥幸心理,认为盖起来的房子就难拆了,殊不知,这样的损失更大。”北京某区县拆违办一名负责人表示,有位居民在国庆假日加盖楼层,执法人员劝其立即停止施工,可他不听,继续搭建。假日结束后,执法人员实施强拆程序,“如果一开始拆只损失几千元,现在拆损失了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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