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重庆讯(通讯员 刘在)自启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以来,石柱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四步走”战略,扎实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大型专题法制宣传活动26场次,出动宣传车30余台次,上法制课32场次,办宣传专栏61期,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册,向五类重点对象上门入户开展一对一宣传1565家(户),其中食品药品生产企业29家,超市200家,药店263家,餐饮行业1061家,农贸市场12家,全县90%的群众接受了专项法制宣传,收到了显著成果。
抓组织,奠基础。该县各乡镇、县工商、质检、食药监、卫生等部门均成立了专项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县级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工作,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具体任务,形成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清家底,定方向。该县迅速组织摸排,在5月24日前摸清了县内五类重点对象数量及生产经营情况,并逐一进行登记建档,迅速理清专项法制宣传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
推措施,强宣传。一是开展主题现场宣传。首期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宣传活动于5月22日如期举行。各乡镇也先后开展了多次大型专题法制宣传。二是制发了致全县食品药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并收集食品药品领域的法律法规同时发放。三是利用县红喇叭法治文艺宣传队等特色资源,深入各乡镇、各企业开展“法治文艺一月一演”。5月27日,首期“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主题文艺演出在龙沙镇顺利举行。四是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开展“四登门”入户宣传。拜访食品药品生产者、食品药品销售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全县中小学师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端午节前后,该县突出“四大四小”,对县内规模较大的129家餐饮店、14家超市、6家药店、1家食品生产企业及500余家小餐馆、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点进行了登门再访,开展了第二轮专项法制宣传。五是组织普法小分队“上门谈法”。该县司法局组织“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小分队”,把城区划定为12个责任区、32个网格片区,上门发放专项宣传资料,与生产经营户耐心交谈讲法。六是开展“三培训”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分别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者、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及村(社区)三职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七是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0人次积极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八是开展“一台一刊两报三网”特色宣传。目前已在电视台播发200余条活动情况及宣传标语,在石柱手机报、今日石柱报刊发专项宣传信息7篇,“中国石柱网”、“石柱公众信息网”刊登工作信息6篇,向市司法局报送信息15篇,其中司法行政网刊用7篇,西部普法网刊登3篇,重庆法制报刊用1篇。
勤督查,重考核。一是实行一天一通报。要求各乡镇政府牵头,各司法所负责实施,于每日上午12点前报送“情况报表”,该县司法局每天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对专项宣传信息和图片报送的督查,该县司法局将各司法所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法制宣传信息和图片,以专报形式进行推介经验、宣传典型、通报情况。目前已制作3期。三是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司法所“六五”普法规划落实重要构成部分进行考评,并作为年度工作重点项目单列指标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