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三项措施。强化安全组织机构,组建安全隐患排查组和督查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强化安全培训工作,对局机关全体干部、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员统一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
二是健全三项机制。健全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确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健全长效改进机制,定期对局机关、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办公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复查;健全安全教育机制,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及防火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
三是抓好三个结合。全面宣传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基层基础年”等宣传活动,由县委法建办联合安监部门,组织乡镇安监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开展自查,对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活动;建立预案与参与演练相结合,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积极参与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丰都县司法局通讯员 石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