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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 | 评论内容 | 评论时间 | 打分 |
【作为】 | 有问题应作好工作,有矛盾应及时解决,推委、回避,任其发展,必酿大祸!有关部门应正视现实,为农村稳定扎扎实实作点具体工作。 | 2009/6/1 16:20:28 | 3分 |
【山河】 | 打击报复,扯成琐事;是非不分,草草了之;正邪不辨,敷衍了事。敝人阅之,愤愤挥笔,简评于此。党之天下,国法何在?正义何在?朗朗乾坤,黑白该有定论,是非不能糊涂!! | 2009/5/23 22:17:49 | 5分 |
【应农新】 | 文中所谈的问题,暴露出农村某些基层干部缺乏起码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反映在思想意识上关系至上、帮派至上、宗族至上、或者经济至上,否则一般人难以想象会出现此问题,如屡遭报复的老人反而被拘留24小时、举报人被泄密,---。这样的干部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破坏了农村安定团结的局面,应当严肃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 2009/5/22 21:44:47 | 3分 |
【旭阳】 | “三保”(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是党中央的战略要求。文章所列举的事实:一是村干部的弟弟违章建房;二是所在镇的联村干部泄密举保人;三是举保人屡遭报复;四是当地派出所调解各打半扳;五是老年人权益得不到保护。显然,与党中央的“三保”要求背道而驰,有关监管部门(纪委、信访等)不能熟视无睹,应派人查清事实,还老百姓一个公道,确保“三保”落实。 | 2009/5/21 8:56:52 | 4分 |
【法法】 | 执法部门公信力具体体现在处理各种公务上,当地派出所如此处理一件行凶报复事件,只能使行凶报复者有恃无恐,社会能安宁愿吗? | 2009/5/20 17:25:10 | 3分 |
【信用】 | 举报违章建筑,理应保护举报人,而当地有关部门既不拆违,又对行凶报复者姑息,这有什么社会稳定可言呢?呼吁上级有关部门应予坚决干预! | 2009/5/20 15:20:52 | 3分 |
【言评】 | 执法不讲法,怎能公道? | 2009/5/20 9:05:10 | 3分 |
【文明】 | 这就叫姑息养奸。正不胜邪,国之不幸呀! | 2009/5/19 22:35:43 | 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