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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如何确保“新闻自由”承诺真正落到实处
  尽管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中国领导人,也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向中外人民公开承诺:“新闻自由”,并且保证奥运会后还是坚持“新闻自由”。可是,现实是凡是有关揭露社会黑暗的内容难以见住于媒体。如揭露浙江省永康市应广美“犯罪门”事件的系列文章,不仅仅难以发表,即使发表了也是“短命”的。《如果您是浙江省永康市应广美“犯罪门”事件中的举报人,应该怎样选择》的帖子,就多次发了又删除,其中一次审核通过用了近二个小时,结果不到一个小时又删除了。
  看来已有几千年“言塞湖”历史的中国,有又深又厚的“淤泥”,要实现“新闻自由”和公民有言论自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领导人,光有承诺,或者有纸上文字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有清除“淤泥”的有力工具,并让有正义感的人去操作,才能保证承诺,或者纸上文字落实在实际生活中。你们说是吗?
  这不光光“新闻自由”和公民有言论自由吧!
2008/12/2 8:18:2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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