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径1.4米 距地面2—5米高空架设离幼儿园 小学 高中不到100米 广西贵港市:巨型工业煤气管道横穿万人生活区 法讯网调研员 彭 丽 信息员 李常宁
核心提示:2008年10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震塘社区7队村民发现在该社区不远处,贵港市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钢集团)在无“三证”的前提下私自建立了占地200亩的轧钢厂,与此同时,约一千米长直径1.4米的巨型工业煤气管道从贵钢集团厂区经集团生活区横跨震塘社区机耕路到新轧钢厂,煤气管道为悬空架设,离居民住宅楼宽为2-3米、离地面距离为4-5米。煤气管道自建成后曾发生多次泄露,给震塘社区村民造成不同程度的中毒现象。而在贵钢集团生活区里。三所学校离煤气管道不到100米。
最近的距离不到2米
广西贵港市:巨型工业煤气管道横穿万人生活区
新建轧钢厂无环评手续 日夜生产噪音大
2010年4月26日,法讯网调研员就此事到贵港市调查。在现场,法讯网调研员看到离震塘村村民不到数十米远处便是贵钢集团的轧钢厂,持续而刺耳的声音从厂房发出,不到十分钟耳朵便“嗡嗡”作响。 据村民介绍,震塘村7队7户李姓村民自上世纪80年代居住在此,现在村民有47人。 2008年10月,贵钢集团在震塘村建造轧钢厂,并于2009年9月份投产。“轧钢厂投产后24小时生产,严重干扰了我们40多口人的生活”,村民李殷绍说,1993年震塘村开始征地,对外宣称是建天桥,后来村民得知是贵钢集团厂房外延要在此地建设轧钢厂。 4月29日下午两时许,在位于贵钢集团生活区里的港北区港口高级中学门口,一些在等待学校开门的学生与法讯网调研员闲聊时向法讯网调研员反映,轧钢厂白天生产的声音在教室里依然能听到,严重干扰学生上课的注意力。 “有时候晚上也生产,我们是这里的职工敢怒不敢言,声音持续很久,严重影响了睡眠,”靠近轧钢厂贵钢集团生活区的职工如是说。 据法讯网调研员1月25日对此事从贵港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根据在3户居民房前的三个监测点监测,结果显示均超标(标准是60分贝),最少的超标0.8分贝,最多的超标12.1分贝。 与此同时该网法讯网调研员调查了解到,去年7月20日,该支队执法人员在监察中发现,新建轧钢厂生产线没按规定办环评审批手续,于是发出通知,要求该公司在去年8月8日前补办手续,但贵钢公司却擅自开工建设并在9月份运行投产,环境监察支队认为该公司此举已构成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可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贵港市环保局法规科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该网法讯网调研员采访时说,根据相关规定,轧钢厂生产线的环评审批手续应在自治区环保局办理,根据“谁审批谁处罚”的原则,处罚权在自治区一级,不过,贵港市环保局有责任将调查的情况上报到自治区环保局。 然而,震塘村村民不放弃此事的上访。
轧钢厂爆破飞石伤人 房屋出现裂痕
2008年12月25日这一天,贵钢集团轧钢厂要爆破,使距离轧钢厂仅一墙之隔的李殷可一家在一声炮响后,首当其冲成为受害者。 “那天他们爆破,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的公告通知我们这些周边的住户,我80多岁的老母亲在楼顶晒衣服,突然就听见一声炮响,我们在楼下看见那些石头好像下雨一样飞过来,我老母亲在楼上躲避不了,就被砸伤了。爆炸声把小孩子都吓坏了,我们的耳朵都震得什么都听不见。”时隔两年,李殷可说起当时的情形还心有余悸。 这次爆破,不仅给孩子们留下终身难忘的心理阴影,也给大人们留下了一些后遗症。李殷可说,现在别人和他说话,小声一点他耳朵都听不见。此外,七户人家居住的房子,也因这次爆破逐渐出现了很多裂缝。而这些房子,建好后入住时间至今最长七年,最短的两年不到。 据了解,这次轧钢厂爆破震塘村七队7户李姓村民一共有4人受伤,2人是小孩,最小年龄年仅1岁。“这次事故本来可以避免的,只要贵钢集团出一个通告,或者一个电话,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2009年8月20、24日,震塘村7队李姓7户村民的民房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痕,最为严重的是村民李殷可的房子,楼梯出现裂痕,次之为李阳珍的房子也出现裂缝。 愤怒的7户村民到贵钢集团有限公司,要公司负责人给个说法,贵钢集团最终答应了赔付。 2008年12月27日,贵钢集团与7户李姓村民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费8000元,房屋损坏修补费4000元,并承诺以后爆破时采取切实的安全措施,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同时派人到居民点进行警戒。
港北区公安分局出警配合架设煤气管道
轧钢厂建立后不久,让村民们感到意外和震惊的是,贵钢集团因生产需要,要架设一条工业煤气管道连接新老厂区,这条煤气管道直径为1.4米,悬空5米穿过整个贵钢集团生活区,并横跨震塘社区主要道路,紧靠震塘村七队的7户李姓村民民房。 这个消息从贵钢集团生活区内不胫而走,很快整个震塘村的居民都知道了。尽管煤气管道还未架起,但厂区附近的居民开始为自己的未来担忧:在居民区内如此近距离建造工业生产厂房及悬空架设煤气管道,贵钢集团为何一直静悄悄,从未出示任何声明或告示?煤气管道穿过居民区,紧挨村民楼房,其安全是否有足够保障?一旦煤气管道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贵钢集团是否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工业生产厂房距离农房那么近,贵钢集团如何处理噪音污染和废气污染? 2009年6月15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公安分局派出几百名警察,手持盾牌,警棍、枪支及催泪瓦斯枪来到震塘社区鸡头塘,禁止往鸡头塘方向耕作的农民通行,协助贵钢集团架设煤气管道,这是一条悬空5米架设的工业煤气管道,直径1.4米,从贵钢集团的主厂区穿过该公司生活区,横跨震塘社区主要机耕道路,紧靠7户李姓村民住宅楼房进入轧钢厂。 闻讯而来的村民及周边居民很快聚集到了机耕路上,他们强烈反对这条巨大的工业煤气从自己头顶横空而过,要求与厂方直接协商。 据李殷可一家和附近村民说,当天这些警察和村民发生冲突,用警棍殴打村民,并使用催泪瓦斯驱散群众,震塘社区第7队队长李殷绍坐在牛车上也被他们拖下来猛烈殴打致残,李殷行,李殷基,和七旬老人李俊福等11人因躲避不及也被其打成重伤。 当时在李殷可和兄弟的女儿在楼上用手机和相机拍摄,5名警察翻墙破门而入,冲上楼顶要抢夺他们手中正在拍摄的手机和相机。 在这次冲突中,从牛车上被拖下来殴打的李殷绍股骨坏死,他说当时有5个警察围殴他。
7户李姓村民被“迫”签无落款“黑协议” 看着躺在医院痛苦治疗的大哥李殷绍,李家兄弟和附近的村民愤怒了,他们一起来到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相关负责人还一个公道。 2009年6月22日,在冲突爆发后的一周,贵钢集团悄悄地和7户李姓村民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贵钢集团在施工期间给李家七兄弟造成的生活不便,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21万元,但补偿的前提是必须承认贵钢集团的煤气管道架设是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合法正当的。而且一旦李家兄弟接受了这笔钱,以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干涉煤气管道架设。 在李家七兄弟的坚持下,协议书保证:如果贵钢集团轧钢厂施工和今后生产有泄漏、爆炸、噪音、污染等,经安全环保部门鉴定对李家兄弟造成损害的,后果由贵钢集团负责。 “这笔钱其实是贵钢集团赔付的医药费,但贵钢集团一定要我们认可他们架设煤气管道合法才给钱,本来我们真的不想签订这样的协议书,可是看见大哥李殷绍躺在医院没钱治疗,我们才不得不违心签了这份协议,”李殷可这样说道。 这份协议书是贵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刘之合签的字,李家七兄弟签名按了手印,然而,这样一份正式的协议,却没有签署协议的日期,不得不耐人寻味。 事情远远没有因为一份协议书就停息了下来,2009年7月6日,在越来越多的反对声音中,贵钢集团贴出一份安民启事——《贵港煤气输送管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声称煤气管道设计、施工单位都具有相应资质,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与周边民用建筑物和道路的安全距离都符合相关规程,对煤气的安全使用有严格管理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 声明贴出后,李姓7户村民联合周边村民主动找上门来,要求贵钢集团提供这份声明里提到的《环境评价书》、《安全评价书》、国家发改委准建批文等原件或复印件,以证实该声明的真实性。但这些要求被贵钢集团相关负责人拒绝。 2009年7月16日,在一片反对声和质疑声中,这条硕大的煤气管道还是架起来了,它从贵钢集团的生活区中穿膛而过,横跨机耕路,紧挨着李家七兄弟的房子,进入轧钢厂。2009年8月,轧钢厂正式投产生产。
居民身边的定时炸弹:煤气管道多次泄露 安全生活堪忧 2008年,辽宁发生一起管道煤气爆炸事故,震塘村村民从报纸上获悉,煤气管道不能悬空架设,和居民区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他们对自己所处的居住生活环境产生巨大的忧虑,多次派出社区和村民代表到贵钢集团有限公司,希望公司领导出示有关部门允许架设煤气管道的相关批文,及资质权威专家做出的环境安全评估,但这些要求均遭到贵钢集团有关领导的拒绝。 在震塘村村民们的一片反对声中,贵钢集团的轧钢厂还是按照原计划盖建了起来。 据村民介绍,工业煤气管道所经过的居民生活区里有居民近万人,里面除了贵钢2000多名职工外,其余为职工家属及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及一所高中,煤气管道离这三所学校的直接距离均不到一百米。经过职工楼的距离为3-4米。在调查中,职工形象地称此煤气管道为身边的定时炸弹。 就在大家对轧钢厂发出的噪音感到强烈不满时,他们一直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据村民李殷可介绍,2009年8月13日,煤气管道喷出水一样的液体,刺鼻的异味随之而来,当时在家的李家人,每个人都不同程度感到昏眩和呼吸困难。轧钢厂投产生产还不到半个月,煤气管道就发生这种状况,不禁让周围的群众对自己的生活环境产生极大的忧虑。深受困扰的李家兄弟继续与贵钢集团方面交涉,但对方否认了煤气管道泄露的事情,只对外称是正常的水蒸气排放。 9月13日凌晨两时,仅相隔了短短一个月,这条管道再次发生同样的状况,管道先喷出黑色的气体,然后再喷出白色的气体,李殷可80多岁的老母亲当时在门外,马上就感到脸上皮肤刺痛,稍后不久就红肿起来,同时也出现头昏脑胀和呼吸困难等症状,当天夜晚,老人被巨大的噪音吵得睡不着觉,加上白天吸入工厂排出的气体,觉得很难受,就起床走到屋子外面纳凉,一个小时后,老人突然一头栽倒在地,被闻讯赶来的家人紧急送到医院抢救。 9月19日,就在李家人还未从老母亲突然昏倒的惊吓中缓和过来,李殷可十几岁的女儿因实在忍不住长期的头疼和耳痛,放声痛哭起来。李殷可赶紧把女儿送到市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后告诉他,孩子因为长期处于噪音强度较大的环境,影响正常的睡眠休息,才出现这样的情况,当务之急是改善生活环境,远离噪音。 在与贵钢集团方面协商未果后,他和其他同姓兄弟多次到市信访局上访,希望市政府有关领导能出面了解一下他们的实际情况,劝说贵钢集团方面做好防护措施。 市信访局对这件事高度重视,很快做出了反应。 2009年9月24日,贵港市统战部黄志光部长在信访局开了协调会以后,由市经贸委副主任牵头,联合信访局,环保局,建设局,安监等部门,到李家兄弟住处进行实地观察后,根据情况和相关要求,最后决定贵钢集团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噪音和污染问题做出解决方案。在轧钢厂内建起了一栋建筑物,以前彻夜轰鸣的噪音在建筑物的遮挡下降低了很多。 2009年11月21日上午10时许,悬空的工业煤气管道再次喷出大量黑白混合的气体,震塘村7队7户李姓村民几千斤刚收割的稻谷和准备过年腌制的腊肉,瞬间都沾上了黑点。同时,人的脸上也感觉到火辣的刺痛。 据村民介绍,这些稻谷是他们7户人一年的口粮。他们要求贵钢集团赔偿损失,然而贵钢集团趁李家只剩下老母亲一人在家时,派人把几十斤腊肉低于市场价买走,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进展。 12月30日,煤气管道泄露。 2010年2月22日,煤气管道再次泄露。
生活区告示栏贴满房屋出售信息 居民纷纷搬离“危险区”
李殷可说,广西贵港市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轧钢厂是贵港市的重点项目,作为贵港市的农民,他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城市发展,国家建设,他们会鼎力支持,但是不能不顾及农民的生命,也不能用他们的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做交换。“我们不要钱,但这里已经无法居住了,我们只要求搬迁,以地换地,以屋换屋,正常三通,证件齐全。” 据法讯网调研员到贵钢集团调查了解后得知,煤气管道从生活区中穿过,职工们敢怒不敢言,贵钢集团领导利用手中的职权,谁敢反对让谁停职。据此,手中有点钱的职工都把房子卖掉搬走了,大部分没能力买得起市里房子的职工。他们表示:生活因此整天担心受怕,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帮他们。 法讯网调研员发现,在生活区的告示栏上,贴满了房屋出售的信息,出售的价格比贵港市平均房价低得多。 26日下午两时三十分,法讯网调研员采访了贵钢集团办公室主任刘之合,刘只向法讯网调研员解释他们一切手续合法,安全达标,但拒绝提供任何相关证明。 三时许,法讯网调研员到贵港市人民政府,就此事向该市经委了解情况。该办公室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让法讯网调研员到贵钢集团及老百姓中了解情况,拒绝透露任何信息。 另外,2010年1月27日,震塘村村民李殷可和兄长三人再次到南宁上访,从信访局递交材料出来后被贵港市公安人员跨市拘留,约50名村民被捕。 1月31日,离春节不到半个月,李家七兄弟大片农田被毁,大部分人因上访被拘留。 5月6日,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就法讯网调研员采访上述问题做出如下回复: 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始建于1958年的老牌钢铁企业,长期从事炼铁,炼钢、轧钢生产和经营,每年均通过环保部门检测,法讯网调研员提到的轧钢厂是我公司的公司厂区内建的一个技改项目。项目经过市委批准立项的技改项目,该项目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工业调整 和振兴规划和推进项目。 有关噪音问题。我公司对轧钢投产后的噪音问题极为重视,多次到现场召开会议并找专业厂家做消音隔音处理。主要音源采取了安装消声器,厂房增加密封隔音等措施,震塘村李殷绍等7户居民噪音影响是符合环保要求的,没有超标的。 轧钢厂爆破飞石伤人,房屋出现裂痕问题。 轧钢厂爆破飞石伤人问题是因施工方放炮造成的:2008年12月25日,因施工放炮石子飞到其几兄弟瓦面上,砸坏石棉瓦多块,其中一石子砸到其几兄弟门口的轮椅,石子反弹碰到坐在轮椅上的小孩子手肘有点轻微伤。李家几兄弟要求我公司出面处理。我公司出面处理了此事,并带上医生 ,慰问品到李家看望小孩子。我公司要求送小孩子去医院拍片检查,但李家兄弟以拍片检查对小孩有害为由不去检查,最后由施工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费8000元,补偿飞石造成房屋损坏的材料人工费4000元,共12000元。这次爆破,李家几兄弟对我们只说了一个小孩受了点轻微伤,并没有说4人受伤 有关房屋裂痕问题。他们几兄弟多次提出房屋出现裂痕是我公司施工造成的,坚持要求我们公司为其搬迁,为此我们同他们商谈多次,申明要认定是我施工造成的,必须要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由我们公司负担检测费,双方签字共同委托,承认检测结果,但终因他们几兄弟不同商,至今未能检测,没有结论。 这个问题,市领导和市信访局仍在协调之中。我们的态度完全同意市领导和市信访局的协商意见。 三、7户李姓村民被迫签无落款“黑协议” 1、首先声明:我公司与村民从来没有发生冲突,与其兄妹签的协议,是由第三方从中协调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才签订的,既然有我公司落款,也加盖了我公司公章。再说签订之份协议与李殷绍住院医药费没有一点关第,因为李殷绍所有医药费已由港北公安局落实。因此,签订这份协议不存在“不签李殷绍就没有医疗费的问题,更不存在是被迫签订无落款的”黑协议。 2、我公司棒材技改项目的配套工程煤气运输送管道架高是由国家级设计单位中冶集团北京治金设备研究设计总院进行设计,由广西治金建设公司施工。设计,施工单位都具备国家规定定资质的,是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各项指示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经广西南宁化工研究设计院进行现场检查和分板评价认为:我公司轧钢厂煤气管道生产装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 四、有关煤气管道泄漏的问题 我公司煤气管道 于2009年8月初建成,8月12日开始用氮气吹清管道,8月13日9时35分正式供煤气烘炉,9月6日轧钢厂进行热试,直至正常生产至今,无论是生产现场还是煤气管道,从未发生过煤气泄漏。文章中李殷可称:2009年8月13日,煤气管道喷出水一样的液体,刺鼻的异味。如果有点常识的人就会知道,煤气是气体,不是液体,无味。文章中点到多次漏中毒,严重失实,是否泄漏是有据可查的,请法讯网调研员核查。 2009年11月21日,因水封阀喷水。水雾顺风吹到李殷绍等几兄弟住房,水封阀喷出的水是河水,因喷来的河水可能带有泥浆,漂淋到他们凉晒的稻谷,衣服,腊肉等物。这事他们反映到环保局,市环保局派员前往现场处理。对稻谷我公司同意搞市价收购,环保局已转达我公司的意思。对腊肉(偷走24元)已全部赔偿,衣服赔偿洗衣粉及人工费,已处理完毕。不论是处理稻谷也好,还是处理腊肉也等物,都是在环保局的同志主抟下处理,并通知他们几兄弟。文章称:贵钢集团趁李家只剩老母亲一人在家时,派人把几十腊肉低于市场价买走。这不是事实。再说,每次处理都是在环保局的同志主持下进行处理,就处理腊肉这天,他们兄弟的老二李殷行就在场。 五,生活区告示栏贴满房屋出售信息,居民纷纷搬离“危险区“问题 文稿中称:贵钢集团领导利用手中职权,谁反对让谁停职“没此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