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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民政局挖尸事件证据图片被曝光
作者:汉网  文章来源:汉网  点击数898  更新时间:2010/5/10 10:34:2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据汉网消息 因为在偏僻山区采用野蛮方式将一已故并埋葬近一月之久老人的尸体从坟墓内强制挖出火化,重庆市忠县民政局和黄金镇政府被曝光。2009年5月,“重庆市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违法强制挖尸惹民怨”一文开始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5月8日人民网、新华网等报道)日前,与该事件有关的证据图片被发布至互联网。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葛树春呼吁被举报单位不要回避关键性问题,正确面对实质性问题才是和谐处理该事的关键!

重庆忠县民政局挖尸事件证据图片被曝光
  图释:律师、记者和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葛树春等人一行从忠县县城乘车到黄金镇大岭(当地村民习惯称这里为大岭场),全程约30公里,其中约20公里是盘山单车道泥土路,而从大岭场到云丰村则完全为陡峭山路。如图,手持一台笔记本电脑的律师走在下山路上都极为不便,何况抬一具尸体从山下走到山上!此前,云丰村村民要将死者的尸体沿这条路上山抬到大岭场,再用车子将尸体送到忠县火葬场。忠县民政局根据什么将云丰村定为火化区?
重庆忠县民政局挖尸事件证据图片被曝光
重庆忠县民政局挖尸事件证据图片被曝光
  图释:这2张图片是原云丰村村民抬送死者尸体到大岭场的场景。据了解,将尸体抬送到大岭场全部为上山路,抬送尸体过程中,有的尸体曾数次滑落,砸到抬尸体的村民。村民们认为被尸体砸到会招来霉运,后来,云丰村青壮年村民没有人愿意抬送尸体。

  图释:此图是被挖尸者刘德义老人的坟墓现场,上图手指的中间红圈处是刘德义老人的坟墓。该图揭穿了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所谓刘德义老人的坟墓占用农田的谎言....招商引资而来的火葬场没有挣到死人的钱,埋葬一个月也要挖出来“宰”一刀!
重庆忠县民政局挖尸事件证据图片被曝光
  图释:该图拍摄于距离云丰村三公里外的“公路”上,该图印证刘德义老人去世后当地下大雨,刘德义家给忠县殡仪馆(火葬场)打电话要求灵车(接送尸体的车)赶来,但接尸车因为下雨道路泥泞未来,刘德义的家人自己雇请的汽车也因为道路泥泞而陷车。笔者认为,即便刘德义的家人雇车将刘的尸体运送到忠县火葬场,也同样违法!因为有规定殡仪馆是专门从事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和火化等殡葬业务的服务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上述殡葬服务业务。忠县民政局口口声声依法办事,如果刘德义的家人雇私人汽车将刘的尸体运送到火葬场火化,是不是也要被忠县民政局处罚?忠县民政局不顾农民死活!不顾农民的艰难!为的是什么?
重庆忠县民政局挖尸事件证据图片被曝光
  图释:手指的方向是挖尸事件的案发地云丰村,云丰村自2004年起实施火化,当地村民因此而怨声载道。而摄影者所站的位置(马鹿村)仅与云丰村相隔不到3里路,这里却并未实施火化。忠县民政局却声称相邻的村未纳入火化区十分正常,还妄称黄金镇政府和忠县民政局是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云云!忠县民政局声称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葛树春等人未作调查。而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葛树春和律师,法制报记者等人对马鹿村同样做了深入走访!最后得知,因为道路崎岖等因素马鹿村民强烈反抗火化,所以该村才未被划入火化区。原来,忠县民政局也是软的欺负,硬的怕!(注意:这并不是想象,而是中国反腐维权网经过走访得到的实际情况!)

  图释:这就是被忠县民政局所称的“刁民”(注:该刁民是伤残退伍军人),忠县民政局局长、黄金镇政府镇长、党委书记如果认定该“刁民”的房子不是危险房屋,那么请忠县民政局局长、黄金镇政府镇长到该刁民的房屋里去居住试试。
重庆忠县民政局挖尸事件证据图片被曝光
  图释:该人物为杜和平,现任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挖尸事件发生期间杜和平为忠县县委书记。杜和平:2002.12--2003.03重庆市忠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2003.03--2004.05重庆市忠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2004.05--2008.11重庆市忠县县委书记。2008.11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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