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派出所,所长强迫记者撕笔录,并限制人身自由
重庆永川:一在逃犯冒充公安、警校及法律学校副校长
联动记者 邓大忠 王朝科
核心提示:一在逃犯冒充公安、警校及法律学校副校长从事招生工作,所招学生不是送往警校、法律学校,而是送往其他学校……警校已于2009年4月1日通过媒体声明停止招生,法律学校早已停止办学。因此事与警校有关,该校主任要求记者暂不发稿,把事情交他们处理,并称处理结果告诉记者……半月后,记者问该校主任处理结果,主任称此事已交派出所。记者来到派出所,因所长不接受采访,记者从监督栏抄所长姓名及电话号码,所长强迫记者撕下笔录并限制人身自由长达1小时左右……
2008年9月7日立案信息
2008年9月28日立案信息
一在逃犯冒充公安、警校及法律学校副校长
2009年7月18日,重庆市酉阳县一位名叫张云霞(化名)的女士向本报投诉,反映重庆市永川区一名叫陈德权的劳改犯长期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人员、重庆市万州区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简称:警校)、重庆市渝东法律学校(简称:法律学校)副校长身份在酉阳县从事招生工作,所招学生不是送往警校、法律学校,而是送到重庆市渝东技工学校、重庆万州理工学校(简称:理工学校)。
7月19日早上8时许,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与陈德权通了电话,陈德权在电话中称,他1998年从永川区公安局“停薪留职”到万州区公安局,属万州区公安局在编人员,现任警校副校长、法律学校副校长,负责该校招生、就业、安置等工作,还兼职理工学校招生工作。陈德权在电话中问记者的儿子身高多少,三代人中有没有犯罪记录。如果男孩身高达到1.6米、女孩1.55米,三代人没有犯罪记录,他可以保证记者的儿子毕业后分到重庆市永川区监狱上班。记者谈到收费问题时,陈德权称第一年要先交4500元,第二年再交2500元。学生在校期间,学校给学生发警服,毕业后还给学生发“持枪证”、驾驶证,并叫记者把钱准备好,随时保持联系报名。7月21日,记者又以另一家长身份与陈德权电话联系,说自己儿子想读警校要求报名,陈德权的答复仍然如此。
为此,记者电话了解了有关学校,得知警校今年已经停止招生,法律学校早已停止办学,并且法律学校校园已租赁别人。
7月23日,张云霞告诉记者,酉阳县丁市镇有个叫陈兴的学生已于7月7日在陈德权那里报了名,至今还没有去学校。陈兴是由该镇石门村村长陈长右介绍给陈德权的。
7月30日,记者打电话给陈兴,陈兴在电话中称,陈德权当时是以警校名义向他宣传,并出示警校副校长工作证。记者问开收据没有,陈兴说开的收据在村长那里。记者又打电话给该村村长陈长右,他承认是自已介绍陈兴给陈德权的,也承认收据在他那里。记者问收据开的是哪所学校,村长说收据、录取通知都是法律学校的,盖的也是法律学校公章。记者向村长表明身份,并告诉村长警校已停止招生、法律学校停止办学,要求村长将录取通知书和收据给记者看看时,村长又改口说已给陈兴了。当记者再次以学生家长身份要求报名时,陈德权开始怀疑,要记者说出真实名字,到移动公司查下姓名是否真实,然后再让记者带孩子给他看后再说。第二天下午,记者带孩子来到酉阳县陈德权住的“前程”宾馆时,陈德权却不给记者开门,并骂记者是在整他。说除非公安局来,否则他是不会开门的。
酉阳冉小燕收据
警校要求记者暂不发稿,此事交他们处理
8月8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万州区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接待记者一男子自称他是警校主任,名叫谭国武。谭主任告诉记者,警校已于2009年4月1的《三峡都市报》上声明停止招生,并给每个招生人员打电话、编辑短信发送到每个招生人员手机上,严禁任何人以警校名义在外面从事招生工作,否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记者根据原法律学校网上公开的电话号码拨过去,接听电话的是一个男孩,孩子告诉记者,他叫段先锋(化名),今年11岁,他爸外面招生没在家。谈话中,孩子说法律学校没有办学了,校园现已租他家办学,挂牌为“重庆万州科技学校”,他爸名叫段绪红,是学校校长。
8月18日上午9时许,记者写完稿子正准备传真到酉阳县公安局,警校谭主任打电话要求记者暂不发稿,把稿子发给他们,不要发到酉阳县公安局,这事交他们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诉记者。谭主任讲,他们也知道陈德权在外面以警校名义招生的事,并称正在收集陈德权的证据。记者告诉谭主任酉阳县丁市镇陈兴于7月7日已在陈德权处报名,陈德权当时是以警校名义向陈兴宣传和收费的,并且给陈兴出示有警校副校长工作证,收取陈兴学费2500元,发录取通知书及收费收据却写的是法律学校。半月后,记者打电话问谭主任,回答是还在取证中。
为进一步核实此事,记者又来到法律学校,该校位于万州区沙河青年路50号。法律学校原是一所未达标学校,早就停止招生。现校园已租出去,挂牌为重庆万州科技学校。记者再次追问警校谭主任该案目前情况,谭主任称此案已交万州区新田镇派出所处理,并说新田镇派出所与警校是“协办”单位。
陈德权是何许人?为何如此胆大妄为?
户口信息
记者从重庆永川区公安局一派出所调出陈德权个人资料:陈德权,男,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中心桥村长岭岗村民,1958年6 月20日出生。2004年6月24日从重庆市铁路公安处第一看守所刑满释放;2007年1月,陈德权在永川区何埂镇以入股投资买公交车为由,骗取樊汝芝2000元;2007年1月中旬,陈德权又以公交车要改装无人售票车为由,再次骗取樊汝芝7500元后逃离;2007年3月5日至3月12日,陈德权在永川何埂镇中心街樊时荣米店内,诈骗大米1125公斤及300元钱,共价值3180元;2008年9月23日早上7时,罗江群在永川区何埂镇农贸市场卖鸡时,被陈德权和另外两人用刀片割断肩上背的线编的钱口袋绳,罗江群立即追赶,在不远处抓获盗包的人,这时,另一男子过来咬罗江群左前臂膀一口,二人趁机逃脱,罗江群被抢现金800元。资料显示:陈德权诈骗案3起,抢劫案1起。属在逃犯。
据知情人透露,陈德权在2008年初就开始在万州区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中专部为该校招生。万州区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中专部位于万州区凤仙路317号(原万州区体校内)。警校当时还发给陈德权警服,陈德权曾穿着警服冒充警察到处招摇撞骗,2008年6月,陈德权在重庆市酉阳县麻旺镇招生因穿警服被麻旺镇派出所治安拘留,2008年9月初,陈德权因诈骗何埂镇中心街樊时荣大米潜逃到万州,在万州区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中专部门前被永川区何埂镇派出所抓获。
陈德权将部分学生送往万州理工学校
2009年9月6日,知情人告诉记者,陈德权以警校、法律学校名义招来的部分学生送往万州理工学校。9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该校采访了其中两个学生:
冉晓燕,女,16岁,家住重庆酉阳县丁市镇。
记者问:“是谁介绍你来理工学校的?”“是陈德权”。 冉晓燕称。“陈德权当时收了你多少学费?开的收据是哪所学校?”记者问。“开始我交了2500元,后来交了400元,再后来交了100元给陈德权,过后陈德权又说要交班费,我又交了70元。2500元开了法律学校收据,后来交的570元没收据,录取通知是法律学校。”冉晓燕讲。记者问:“录取通知书和收据都是法律学校,你怎么来理工学校读书?”“是陈德权叫我转,他说和我一起报名的陈兴都转了,问我转不转,我才说转嘛,实际我报的是警校。”冉晓燕讲。“你当时报的是哪所警校?”记者问。是万州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冉晓燕说:“是我们村长陈长右介绍的,陈长右是我亲舅舅。陈德权来丁市镇宣传,我舅舅也在,舅舅就推荐我去读警校。”“既然你选择了警校,为什么要到理工学校读书?”记者问。“陈德权说警校的生活条件差,我们丁市镇又没几个学生去,何况陈兴都转了,我才转的。”记者问:“陈德权给你宣传的哪几所学校?出示了什么证件?”“他给我宣传的是警校和理工学校。陈德权身上带有几个工作牌,我没看清楚。”
陈兴,男,16岁,家住重庆酉阳县丁市镇。
“陈德权是以哪所学校名义向你宣传的?”记者问。陈兴讲,7月7 日他在陈德权那里报了名,是村长陈长右把他介绍给陈德权的,陈长右是他亲戚。当时陈德权给他宣传的是警校,但招生简章是法律学校,收费收据、录取通知书、加盖的公章都是法律学校。给陈兴看的工作证是警校副校长,还给陈兴看了他的警衔,是用布做的。并给他一张名片,名片上印有“重庆市万州区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重庆万州理工学校”字样。但名片被上次来的警察拿走了,不知道是哪的警察(后来问谭主任才知道是新田派出所)。开学后,陈德权便把法律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收费收据收回去了,还把陈兴的户口薄复印3份、附8张照片带走。陈兴还告诉记者,他是8月7日才被陈德权送往理工学校,先交了2500元学费给陈德权,后来陈德权又叫他交570元,后来的570元没开收据。
撕后的采访本
记者采访派出所,所长强迫记者撕笔录,限制人身自由
警校谭主任说此事已交万州区新田镇派出所处理,记者于09年9月8日下午2点35分来到新田镇派出所,刚进大门,一警察模样的人问记者找谁,记者说请问所长办公室在什么地方,该警察回答没所长办公室,记者说派出所怎么可能没所长办公室?见记者继续往楼上走时,他才说所长办公室在3楼。
记者来到3楼,找到所长办公室,办公室门开着,屋子里烟雾缭绕、还拌有酒味。里面有4个人,有两人站着,其中一人挽着裤腿,一人斜躺在椅子上,另一人靠办公桌斜躺着,双脚搭在办公桌上,脸红红的。没有一人着装警服,看见记者进去,没有一人理睬。记者说请问谁是所长,几人不约而同的回答,什么事?记者再次问谁是所长,脚搭在办公桌上的人,看了记者一眼,不耐烦的说:什么事?我就是。记者说明来意,自称所长的人态度生硬的说,去公安局政治处报到!并拒绝采访。该所长见记者没有离开的意思,马上打电话到公安局政治处,随后将电话给记者接听,该负责人在电话中称,采访必须到市公安局报到,这是规定。
记者无奈只好下楼,正好看到监督公布栏内有所长名字和电话,所长名叫熊曾奎,记者随便抄了所长名字和电话,一个从外面进来的民警问记者是干什么的,记者说记一下所长名字电话号码。这时,所长从3楼窗口伸出脑袋,大声喊:“给我逮到起!不要让他们走!”随即下来几人把记者二人带到一楼办公室, 并要记者把所记的名字、电话号码当场撕掉,还恶狠狠的说:“我的名字、电话号码是你能记的吗?给我撕下来!”记者说上面有很重要的采访笔录,如果撕掉将会丢失重要资料,所长仍然强迫记者撕下来。记者无奈,只好将记有所长名字、电话一页撕下。我们可以走了吗?所长说不行,把事情弄清楚再走。和你一起来的人说话不好听,今天我就要把她扣下,说清楚走人,说不清楚扣下。光有报社介绍信不行,身份证拿出来,要不我可以说她是恐怖分子,身上有炸弹。记者反驳道:你不是也没穿警服吗?我怎么知道你是警察?
站了好半天,记者问所长可以坐吗?他说你可以坐,反复说记者太不懂规矩,她说话不好听,我今天就是不让她走,并说记者反映的事他早知道,是秀山的事。记者说不是秀山而是酉阳,所长说他们只查江泽民(陈德权称江是法律学校校长)私刻公章的事,其他的他管都不管。所长说是秀山,就是秀山。记者问他是不是喝酒了?所长称他没喝酒。记者说你既然没有喝酒,警校给你们材料上的地址明明是酉阳你为什么说是秀山?该所长无言可答。大约1小时左右,记者再次问所长可以走了吗?和我一起来的同事可以一起走吗?这时所长才挥挥手说,现在可以走了,记者说我的那页采访笔录很重要,你把我记下你名字、电话号码的部分撕下,其余的还给我可以吗?所长才免强答应。
陈德权冒充公安、警校及法律学校副校长在酉阳县从事招生工作,记者又向酉阳县公安局刘副局长反映,刘副局长叫记者去该局刑警大队找谢大队长,记者来到刑警大队,谢队长称这事要学生家长来报案。
一个曾犯诈骗案3起、抢劫案1起的犯罪嫌疑人,居然被多所职校聘为招生人员,冒充公安、警校及法律学校副校长从事招生工作。记者数次向公安机关反映,此事不但没有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反而人身自由被限制。
记者又将此事反映到重庆市公安局,该局叫向万州区公安局反映,万州区公安局又叫向辖区(钟鼓楼)派出所反映,如果派出所再不受理,就向万州区公安局督察大队反映。
截止记者发稿时,钟鼓楼派出所虽立案,仍未引起重视,记者又将此事反映到万州区公安局督察大队。
此案结果如何,本网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