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二:警察现场执法
改造工程导致大量民宅被拆
2008 年 1月 2号 ,梅州市国土局贴出《关于梅州城区江南东片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收回国有土地、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公告称: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江南东片人居坏境,提高梅州城市品位,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江南东片人居改善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土地实施收回、征收工作。据了解这次需要实施收回的国有土地和需要征收的集体土地均为历史之最,其涉及面之广,影响之大,都属于前所未有。据统计:工程用地总面积为 1252亩。分别涉及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鸿都居委 1个居民小组、红光居委 6个居民小组,三角镇三乡村委 8个村民小组总共涉及 2300多户居民。
公告一出立即在江南东片引起震动,村民们表示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祖祖辈辈居住的房子很快就会被夷为平地,而这一切政府还打着改造人居环境的旗号,而实际上是对他们私有财产的非法掠夺。因为政府把他们赶走之后,然后在他们原住地建起高价的商品房 ,从中牟取暴利。因为梅州市处于粤东边陲小市镇,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市,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坚固的资金来源,靠拆去民房收回宅基地及毁去农田,盘活土地,搞所谓提高城市品位,实际上是搞政绩,搞面子工程,说是打造“民心天堂“,与大都市进行攀比,只能是建立在壹万人之上的海市蜃楼,难道又要这样的”民心工程“吗?梅州市相关负责人曾说过,市政府没有钱搞堤上公园和堤下十八米道路,要盘活土地才有资金建设,言下之意只有盘活老百姓的土地才能建设所谓的“民心工程”。
村民们表示该拆迁通告是非法无效的 ,第一:梅州市人民政府所设立的拆迁指挥部是非法的。建设部早就严正指出政府不得成立拆迁指挥部进行拆迁,但梅州市人民政府竟然置若罔闻。第二:公民的房屋在拆迁前,往往没有任何行政部门指出是违章建筑,一旦入拆迁程序,便成了违章建筑了,真令人难以接受。至于违章建筑的查处,也依法应由规划管理部门管辖,梅州市人民政府无权拆所谓的“违章建筑”。第三:该通告规定“凡在拆迁范围内的租赁户和暂住人口,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搬离,试问哪一部哪一条法律授权政府可以驱逐”拆迁范围内的租赁户和暂住人口?最后〈通告〉规定“对在拆迁过程中干扰、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继续违法建设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是十分可笑的。因为依照无效的通告执法,本身就是违法在先,故不存在“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分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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