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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入股诈骗近2千万元证据确凿,警员不作为玩忽职守涉嫌卖法市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日报  点击数4072  更新时间:2023/11/24 21:35:2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集资入股诈骗近2千万元证据确凿  |  警员不作为玩忽职守涉嫌卖法市恩

——包头市一起手到擒来的集资诈骗案警方竟十几年查处未果

  当今,集资诈骗已经成为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集资诈骗具有隐蔽性强、犯罪手段多样、涉案金额大等特点,犯罪分子通常利用亲朋好友关系、虚假宣传等手段,编造项目、虚构收益,诱骗受害人投资。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重拳出击、精准打击,查处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也有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对集资诈骗案件查处不尽职、不作为,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近日,记者接到福建省福清市海口镇石溪村林学旺的投诉信,就述说了其被他人采用“隐匿集资款转款流向逃避退款型”的集资诈骗,而公安则玩忽职守,搪塞敷衍,压案不办的惨痛遭遇。

01

集资诈骗 证据确凿

  林学旺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与本人同乡的林朝辉夫妇在包头开餐馆谋生。他们一心想着要赚大钱,而做房地产就成了其首选。2009年,他们成立了包头福清渔港置业有限公司,林朝辉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妻子余雅云任监事。公司初始注册资金40万元,后来增资到1000万元。

  林学旺说,“我弟弟林学记通过他人介绍,与林朝辉相识,并担任包头福清渔港置业有限公司滨江国际项目副总经理职务。通过这层关系,2010年12月19日,林学记邀请我到包头考察项目合作,我欣然前往。期间,林学记在包头福清渔港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东源国际房地产办公室,拿出一份南排村307.79亩租地项目设计方案给我看。看后,我向他询问了一些情况,其中主要是这个项目开发所需投资额很大,资金难题怎么解决。林学记说这你不要担心,我们计划用集资入股的方式筹措。说完,林学记代表包头福清渔港置业有限公司,诚恳地邀请我加盟合作,要求我最好投资2000万元以上。之后承诺说,每人按项目投资额入股分红,并说为了财务方便以及让你放心,可把投资入股款汇给包头福清渔港置业有限公司职员林学记(本人弟弟)的账上。同时承诺,拿地成功后,由包头福清渔港置业有限公司给我入股,如拿地不成功,投资款则原路退回。就这样,与林朝辉互为福清老乡,又有弟弟在其公司任职,我对包头项目投资信任有加,而且对这样的合作项目,我自认为无论投资成功与否,投资款安全方面应当没有问题。于是,我便答应下来。2010年12月21日,按照上述说法,我将投资入股款2262万元汇给了弟弟林学记的账上。”

  “可是,2011年1月10日,莫名其妙地给我退回850万元”,林学旺说,“对此林学记来电解释说,这是因为土地亩数有变动所致。但是,仅仅过了3个多月,不知何故,林学记又要求我增加投资额,于是我于2011年4月14日又给弟弟林学记账户汇款500万元。这样,我的投资额合计达到1912万元。”

  “然而,谁能够料到,正当我翘首以盼投资合作顺利,期待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时,噩梦却随之而来。本人投资款1912万元、弟弟林学记投资款2076万元,两项合计3988万元,但林朝辉执掌把控的公司却只给林学记计入2076万元的股份,我的1912万元却没有给予入股,不给入股也就罢了,但投资资金按承诺原路退回呀,结果不但不给退回,还去向不明了!至此,林朝辉蓄意集资诈骗案原形毕露。十几年来,我四方奔走,这桩歹毒的集资诈骗案搞得我事业荒废,心力交瘁。”林学旺说着,怒不可竭,义愤填膺。

玩忽职守 压案不办

  林学旺说,“是可忍,孰不可忍!对于林朝辉团伙蓄意集资诈骗,我当然是坚决追讨。2011年8月31日,我到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报案。”

  林学旺说,按照常理来说,这起案件并不复杂,汇款数额、汇款日期、汇给谁名下,以及银行流水,都有详实证据,一查便一目了然,公安办案应该轻而易举,手到擒来。但是,恰恰相反,从2011年8月31日我到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报案至今,已经12年多了,案件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实在蹊跷。

  “2011年9月2日,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关警官、唐警官领我一起到浦发银行调取林学记的《银行对账单》,并让我拍照。《银行对账单》显示,林学旺投资1912万元,林学记投资2076万元,合计3988万元。从林学记账户实际转出4025万元,但是转给谁了,不知为何,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经侦大队办案警员不再往下查了,令人疑窦丛生!”林学旺如是说。

  “2013年4月3日,包头福清渔港置业有限公司给我发来一份传真显示:‘只给林学记入股2076万元,对林学旺1912万元的投资款不给入股。’意思表明,承认我的1912万元投资款,但不计入股份。”林学旺说,“既然投资款不给入股,为何迟迟不退还给我?在我紧逼追讨下,2014年5月8日,林朝辉给我打电话(有电话录音)说,‘(自治区)巴特尔主席亲笔批示,中纪委打电话来要求把1912万元投资款还给投资人。’同时,林朝辉承诺说:‘我向你保证,你投资的1912万元钱给你汇回去。你不能太贪,别看重那股份。’听他所说,我同意,并表示只要把投资款给退回来,既往不咎。结果,林朝辉完全是谎话哄骗,再次在耍滑头,其承诺根本没有兑现。”

  “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经侦大队警员压案不办,玩忽职守,不作为,我只有不间断地向各级有关部门投诉。”“2018年12月5日,内蒙古公安厅将包头福清渔港置业有限公司涉黑涉恶诈骗案件移送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办理,但该局不做任何实际调查,12月6日即仅仅一天后,就发出‘林朝辉涉嫌合同诈骗案没有犯罪事实’通知,并故意拖延至2019年2月25日才送达给我。”林学旺说,“林朝辉诈骗案铁证如山,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压案不办根本说不过去,但表面文章其也得做。2021年2月23日,该分局卜连海局长集合30多名警察与我见面。卜连海局长当场指示,要调取查看《银行流水明细账》,了解林学旺、林学记两人3988万元集资款的流向。至于事后该分局如何行动,其结果如何,本人没有得到任何说法。直到2022年9月20日,昆都仑分局给我短信告知:‘你提出的事项,经审查,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且已转分局经侦大队办理’。”“2023年2月9日,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经侦大队咎警官、张警官到北京与我见面,了解情况。4月4日,张警官给我发微信语音告知:‘你那3000多万元应该转到蔡善龙的账上,至于蔡善龙汇款给谁,因银行没有对端没法调查。’一个简单的银行流水账,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查了十几年才查出款项汇在了蔡善龙账上。但是,蔡善龙汇给了谁?一句‘没有对端,没法调查’,就给案件查不下去的理由,这是何等荒唐!”

  “在我一再持续交涉下,2023年8月16日,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经侦大队温大队长给我答复表示:‘包头福清渔港置业有限公司已经承认林学旺1912万元投资款。关于林朝辉隐匿3988万元银行流水,因银行没有对端,不用再调查,尽快安排林朝辉与林学旺面对面坐下来解决。’一桩很容易查处明了的诈骗案,在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经侦大队手里辗转10几年,竟然以‘没有对端,没法调查’为借口不了了之,其用心良善与否只有天知地知,涉嫌卖法市恩也未可知。”林学旺说,“而更离谱的是,2023年10月31日,昆都仑分局经侦大队警员张警官答复我:‘案件的症结在于经侦未按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刑事立案,导致无法强制传唤林朝辉与林学旺面对面坐下来澄清事实真相。

  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任何对集资诈骗分子的纵容和包庇行为,都为人民群众所不齿,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

  “一起证据充分确凿的集资诈骗案,从2011年8月至今,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经侦大队接案查处,十二三年过去了未果,是案件证据难寻吗,是诈骗嫌疑人找不到吗?……非也!银行汇款数额、日期、汇给谁,一目了然,查处起来可谓简单明了,手到擒来,但就是压案不办,拖而不决,敷衍了事,使得案件回到原点,这难道不蹊跷吗?!”林学旺说,“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就在最近,竟然以‘案件的症结在于经侦未按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刑事立案’一句回复,可谓使得案件不了了之,真是荒唐至极!人们有充足理由相信,这起集资诈骗案,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经侦大队经办警员玩忽职守,不尽职、不作为,涉嫌卖法市恩。”

  以林朝辉为首的诈骗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资入股的谎言骗局,诈骗林学旺近2000万元,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集资诈骗分子必将受到惩处,如有极个别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甚至纵容包庇罪犯,卖法市恩的警员,也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对于这起集资诈骗案如何进一步深入查办,我们拭目以待,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中国新闻日报》(2023年11月24日03 版)
原文网址:http://www.chinanetworkdaily.com/?news/3027=&bsh_bid=597484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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