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三姑六婆:你知道是谁吗
·“总理遗言”:李君旭制造
·唐建光:看见历史
·谁需要路遥文学奖
·1950年代的劳教日记
·《银·秀》:苗侗文化的完美诠释,苗…
·微博“自查图”引关注,细数幼童家…
·干爹币是什么?大胸女称王力宏是干…
点击TOP(10)  
·三姑六婆:你知道是谁吗
·“总理遗言”:李君旭制造
·唐建光:看见历史
·谁需要路遥文学奖
·1950年代的劳教日记
·《银·秀》:苗侗文化的完美诠释,苗…
·微博“自查图”引关注,细数幼童家…
·干爹币是什么?大胸女称王力宏是干…
·不得不知!七种装修风水易致情人出轨
·免费增强无线:易拉罐信号放大法提…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总理遗言”:李君…

唐建光:看见历史

谁需要路遥文学奖

1950年代的劳教日记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社会娱乐 >> 知识文苑 >> 正文
住宅风水说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 点击数:19881 更新时间:2009/1/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住宅风水说〗的最新评论:

    玄关主要有以下两种的挡煞方法:
      1、玄关可以促使从大门进入的外气转向:外气本来从凶方直入的,改为从吉方转折而入,这便符合风水的趋吉避凶之道。
    例如对西四命的人来说,大门如果开在北方凶位,是大门带煞;但若加一玄关,屋外之气本从北向南流入,现改为从西至东进入,西乃本命吉方就可逢凶化吉。
      2、玄关除可化解形煞及气煞外,并可防止旺气外泄。
    从风水的角度来看,从大门入宅的旺气与财气应尽可能在屋内回旋,为住宅充分利用后,才慢慢流出屋外。倘若大门与阳台或窗户形成一直线,则从大门流入之旺气与财气便会迅速从阳台或窗口流走,旺气直入直出,是?泄水?之局,令家中的人及钱财均难一积聚。而补救之法,是在其间设一玄关,设法令大门之气转向流入屋内,而不直接从阳台或窗户流走。
      就在于挡住了进门处的视野,另外形成了一个回转的空间,风水学上讲究?喜回旋忌直冲?,道理正在于此。如果没有实墙,则在进门之处即可将阳台客厅一眼望穿,即形成俗称?前通后通,人才两空?的格局,对家居不利。
      倘若大门直冲房门,则房中的人丁易受干扰,这种情况,亦可用玄关来化解。
    玄关的遮掩作用
      客厅是一家大小日常安坐聚首的所在,是家庭的活动中心,所以不能太暴露。如果客厅无遮掩,缺乏私密性,家中各人的一举一动均为外人在大门外一览无余,那便缺乏安全感,从风水角度来说亦非吉兆。
      而玄关即是大门与客厅的缓冲地带,基本上起到了遮掩的作用,令外人不能随便在大门外观察到屋内的活动,就可解决以上的问题。有玄关在旁护持,在客厅里会感受到安全性大增,同时也不怕私隐外露。
      在美加地区,许多住宅的客厅、餐厅以及起居室均不对正大门,对门而立的不是楼梯便是墙壁,因此可免除风沙入屋的烦恼。而东方式的住宅设计,则是入门见厅,不设一玄关,则大门若被风沙吹袭,坐在客厅便会深受其扰。如果大门正好向着西北或是正北,冬天常受凛冽的寒风侵袭,那便更需要玄关来作遮挡了。
      那些贴近地面的房屋,往往易被外边的强风和风沙渗透,设玄关后就既可防风,亦可防尘,从而保持了室内的温暖和洁净。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