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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关注食品安全
作者:丁海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11  更新时间:2009/1/19 10:24:54  文章录入:武士  责任编辑:武士

  法讯网撰稿 丁海霞

  春节临近,可食品质量问题却频频见诸报端,从劣质奶粉到各种方便食品无所不有,广大消费者不禁心存疑虑。
  食品安全问题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和质量问题,如食品变质、食品达不到各种营养技术指标等等,只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这些问题是能够控制的。但食品安全的另一方面却被人们忽略了,那就是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
  食品生产环节中,一些农民大量使用农药,在消灭病虫害的同时也将农药残留在粮食、水果、蔬菜上,人们食用这类已被污染的食品后,必然对身体造成危害。难怪有的消费者购买蔬菜时,专挑有虫子的买,而那些没有虫子、干干净净的蔬菜却受到冷落。
  食品加工环节问题同样不少,媒体披露的用工业酒精兑成白酒,造成人们饮用后死亡事件;用工业油给大米抛光事件;用"泔水油"制作油炸食品事件;用工业油冒充食用油,在食品、饮料中滥用色素、防腐剂等等,都不同程度的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食品运输、储存、销售环节也存在着食品污染、变质问题。在中小城市,不少人习惯在街上吃早点,而这些摊点的卫生条件普遍较差,食品防蝇、防尘设施不足,同样也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立法,虽然《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的生产、销售环节做了不少规定,但不少标准的制约性不强,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市场治理整顿的需要。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一是应提高对食品质量控制标准。如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食用油、肉、蛋、水产品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残留量,共含291个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最高残留标准,可见我国的食品标准制定工作应进一步完善。对老百姓特别关注的常用食品质量问题,应该采取一些果断措施。如禁止在肉制品、豆制品、面制品、水产品中滥用添加剂;加强对畜、禽、蛋、肉、水产品等生产的监控,提高上市的食品质量;整顿奶制品市场,提高奶制品质量;加强蔬菜、食用菌农药
  残留检测等等。二是对食品安全问题应从源头抓起,防患于未然。工商、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各负其责,不能等发生事故以后再给予重罚。对食品摊点应提高其卫生监管标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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