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昔日读书曾被同学欺侮,今朝携刀回来报仇雪恨
作者:龚庆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32  更新时间:2013/8/23 8:39:33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 龚庆波)2013年8月20日,贵州遵义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抓获4人,破获一起伤害昔日同学的寻衅滋事案。

    8月19日15时许,群众向新民派出所报警:有人携带砍刀、弹簧刀在新民中学门口打架,要求出警。

    新民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派出所长王忠林率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现场村民透露:4人携带砍刀追击另外3人,3人跑往新民中学对面的松树林里避难,生死不明。

    新民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派出所长王忠林带领民警发动当地热心治安的群众100多人从外向内自下而上搜索松树林里。

    可是那莽莽苍苍的松树林山高坡陡,树脚杂草丛生,偏偏此时此刻天公不作美,唏哩哗啦下着瓢泼大雨,给搜索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4名犯罪嫌疑人经过2个多小时的负隅顽抗,痴心妄想冲出重重叠叠的包围圈,犯罪嫌疑人发现大山下各个路口到处都有人把守,4名犯罪嫌疑人的奢望顷刻之间划为泡影,他们疯狂般最后一次殴打3人,然后弃之不管狂奔消失。

    新民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派出所长王忠林带领民警在通往朝阳村的小路上抓获仓皇逃跑的4人,当场缴获3把砍刀、1把弹簧刀、1把卡子刀。

    据悉:2013年8月19日15时,王某想起昔日在新民中学读书期间曾经遭受新民街上的雷某某、陈某某、刘某某殴打一事就愤愤不平,遂邀约黄某、石某、陈某携带砍刀弹簧刀等凶器来到新民街上报仇雪恨。

    目前,王某(男,2013年5月因涉嫌盗窃罪正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家住贵州省遵义县新民镇)、黄某(男,家住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三渡镇)、陈某(男,2012年因妨害公务罪正在缓刑考验期内,家住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镇)、石某(男,家住喇叭镇瓦龙村台头组)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