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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通讯员 王凤强)近日,山东济宁市任城公安分局二十里铺派出所民警通过对本地诈骗案件受害人的询问以及对诈骗手段的分析发现,冒充学生、教师、电信工作人员、银行职员、亲人出车祸等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对于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大多有一定的知晓,而受害人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已经被泄露和利用。因此,通过梳理泄露个人信息的渠道,希望能增强群众及单位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提高识别能力,筑牢防范诈骗的防线。
一、获取个人信息的渠道
1、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汇集成册,并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给需要购买的人;
2、用发送垃圾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查询,以各种“诱饵”,诱使透露个人信息;
3、旅馆住宿、保险公司投保、租赁公司、银行办证、电信、移动、联通、房地产、邮政部门、购买机票、车票等需要身份证件实名登记的场所,利用登记的便利条件,泄露个人信息;
二、防范建议
1、不泄露。为了便民及办证、办卡而需要登记个人信息的商家、培训班、银行、电信等单位要切实保护好群众的个人信息,切勿将个人信息非法转让出售。
2、不留底。在复印店复印时,确保个人资料不被留底复印;而在打印店打印时要确保资料不被复制,并要确保资料不被留存在回收站。同时,对废弃的资料,要送碎纸机里进行碎纸处理。
3、不相信。不要相信街头各种不规范的市场调查,如确需要协助调查,切勿填写自己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以防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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