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邓成江)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参与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做稳定维护者。该院用正义的审判彰显了“打黑除恶”的法治精神,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积极运用“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方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对立面,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做矛盾平息者。该院注重从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每月展开细致的矛盾排查工作,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其他成员单位,并提出司法建议,协同及时将矛盾消弭在萌芽状态。
做民生保障者。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采取建设便民诉讼网络、院长邮箱、督促履行等方式,努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确保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建立办理民生案件的“快车道”,在审判执行中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
做法制宣传者。充分借助报纸、电视台、法院网等平台,及时报道重大案件、热点纠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审理、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以生动鲜活的案例拉近群众与法律的距离;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对法律的信心、培育群众对法律的感情,为综合治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2010年,重点审理涉恶涉黑案件4件38人,快速审理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62件250人,对具备条件的232名刑事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和非监禁刑。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355件,调解结案率为77.9%;通过协调方式办结行政案件68件,行政协调比例为46%;执行和解率与自动履行945件,和解率为59.1%,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为286件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共计4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