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王端炜 沈冬亮)一伙犯罪份子以收购废铜的名义,在装车的过程中利用诡计实施盗窃,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江苏南通通州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年,唐某有期徒刑六年,李某有期徒刑六年。
2009年12月底,许某、宋某与信某(三人均另案处理)聚到一起商量怎么搞点钱花,最后三人一致同意利用货车夹层实施盗窃。为了使盗窃能够顺利实施,又找到被告人杨某、唐某、李某共同参与。在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们一行人在2010年1月3日上午乘坐唐某驾驶的货车来到南通通州区某电子有限公司。宋某和被告人杨某以收购废铜的名义与该公司负责人商谈价格,被告人李某等实施搬运。在搬运的过程中,他们将部分废铜藏于货车底部的夹层中。在货车夹层中装满并且车厢中装了一部分废铜以后,负责开车的被告人唐某谎称接到了自己孩子丢失的电话,假装不愿再装货,要求被告人杨某等将车厢中已装的废铜卸下,然后开着夹层中装有废铜的货车离开。事后查明,此次共窃得废铜1195公斤,价值62140元。被告人杨某等随后将废铜销赃给他人,得款50000余元,并将赃款分掉。
受害公司在事后发现废铜被窃,于是报警。公安机关随后将3名被告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