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一青年男子被行政拘留15天
法讯网讯(信息员 扈本发 徐伟)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青州市的青年男子刘某却偏偏不认这个理。他在约见女友不成的情况下,借酒力猛踹女友的房门,致使房门损坏严重。因为涉嫌故意损坏财物,刘某于近日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年方22岁的刘某,是青州市某镇的青年农民。在城区某企业打工的他,认识了在一起工作的打工妹张某。日子一天天过去,这对青年男女开始彼此都有了好感。一天,在下夜班回宿舍的路上,刘某向张某表达了想和她交朋友的愿望,张某表示同意。于是,双方开始你来我往,交往日渐加深。
随着时光的流逝,转眼半年过去了,张某在刘某心中的地位愈发重要,而刘某在张某心中却愈发无足轻重。特别是,刘某身上的某些习惯,让张某觉得难以接受。这天,张某向刘某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这对刘某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心灵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为了避免二人见面的尴尬,不久张某搬出了工厂宿舍。在此后的日子里,刘某极力想把张某重新拉回到身边,一次次大献殷勤,却一次次碰壁。眼见局面难以挽回,刘某便整天与酒相伴。
6月29日傍晚,下班回到宿舍的刘某,面对孤单,与张某相处的时光不觉又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于是,他又端起了酒杯。夜里10点多,满身酒气的刘某找到了张某在城区的新住所,在其门口大声呼唤着张某的名字让她出来。对刘某的这一举动,张某极度反感,便紧闭了房门。刘某见自己的声嘶力竭换不来张某的半点动静,遂上前对张某的房门用力猛踹。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坚固的房门竟被刘某踹下一块门板。面对不依不饶地刘某,在黑暗中静坐的张某见状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闻警而动的青州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执勤民警,将正在用力踹门的刘某当场擒获,并带到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