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10·17”越狱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资料图)
中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 刘曦)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23分报道今天上午,震惊全国的呼和浩特"10.17"越狱案,在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这一案件从2月11号开庭到今天宣判经过了四个多月的时间,根据宣判书依法对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三名被告人判处了死刑。法院认定,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构成暴动越狱罪而且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构成抢劫和绑架罪,乔海强还构成了盗窃罪,这也就是说,公诉机关所指控几罪名法院基本都认定了。而对于被害狱警兰建国妻子所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赔偿丧葬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57326元。
整个宣判进行将近一个多小时才结束,对于1017暴动越狱案相关三名被告人所有犯罪事实罗列得非常清楚。今天的宣判法庭现场,主要是记者和法院的工作人员,现场参加旁听的各界人士并不是很多。从三名被告人被押进法庭后乔海强马上转过头看旁听席,似乎在找着什么人。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乔海强一直在左顾右盼,而董佳继和李洪斌基本上是面无表情。在法官宣读完判决书之后,乔海强、董佳继都表示不上诉,李洪斌则表示要上诉。
案件回顾:2008年3至4月,被告人乔海强产生脱逃想法,和同在三监区服刑的董佳继预谋。9月份乔海强在其劳动的工地发现两把尖刀并藏了起来,之后乔海强、董佳继预谋绑架民警。因考虑到绑架民警两个人的力量不足,乔海强、董佳继于2009年8月和10月初分别发展了高博和李洪斌。四人经过预谋和准备,于2009年10月17号绑架一名狱警杀害一名狱警,并从被害狱警身上搜走出门卡和所有现金后越狱潜逃。潜逃过程中还劫持了一部出租车,一部农用三轮车,劫持一名村民作为人质。在抓捕过程中,高博因抗拒抓捕被当场击毙,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随后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