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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信息员 赵增科 段冬梅)近日,河南省灵宝市阳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长达6年的债务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04年,城关镇建设路王某在川口乡三圣村开办石料厂,生产建筑、铺路石材。2004年5月份,阳店镇马新村在修建村内道路时,从王某石料厂购买石料,总价值55218元。道路建成后,未按时偿还此款。2006年元月25日,马新村原村委会主任彭某给王某出具了55218元欠条。2008年元月24日王某去马新村催要欠款,双方虽达成还款协议,但由于马新村经济困难,至今都未能偿还王某的欠款。前不久王某因石料厂资金周转不开急需用钱,便来到阳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速求解决。镇调委会立即受理此案,同时安排调解人员下村调查取证。经核实,王某反映情况属实但村主任已经改选。镇调委会工作人员急当事人所急,直奔马新村村委会,与现任村主任进行了推心置腹的谈话。通过摆事实、讲法律,一番耐心劝说,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马新村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先归还王某5000元,剩余50218元分三批还清。
协议签定当天,马新村即将首批款项5000元归还王某,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一起长达6年的债务纠纷在阳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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