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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路是我开 想要从这过 留下买路财
接庄派出所及时处理一起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案件
法讯网讯(信息员 山贵峰 李锋)5月17日凌晨4时许,山东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公安分局接庄派出所接一安徽籍商人报警称:在其租住的八里营村一小胡同内村民刘井龙(男,52岁,接庄镇八里营村村民)以此路在自家门口是本村自己修建的为由,将此路堵住,不让其从此路行驶。接警后,接庄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
接处警指令后,值班民警董彦习带领值班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对现场进行录像固定证据。然后对刘井龙宣传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将道路让开,不得阻碍交通正常行驶。但刘井龙仍然我行我素。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将其带至接庄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井龙(男,52岁,接庄镇八里营村村民)以此路在自家门口是本村自己修建的为由,搬一凳子坐在路中间将其自家门口的小胡同堵住,妨碍交通工具通过达40分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现违法嫌疑人刘井龙因妨碍交通正常行驶被接庄派出所给予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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