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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通讯员 杨至爱 向雄) 4月14日,位于枝江市马家店民主路44号的枝江上华电子经营部从枝江市经济商务局领到湖北省财政厅、商务厅统一授权颁发的编号为鄂—Z00066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从即日起,枝江市对92家已审核获准的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授予“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今后,全市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要在网点门前或店内明显位置悬挂标识牌,并张贴本店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和农民购买及补贴申报须知等,枝江市经济商务局将进一步对全市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动态管理制度,确保挂牌销售网点按照家电下乡政策进行家电销售。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指定店销售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朋友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湖北省、宜昌市家电下乡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前段枝江市家电下乡活动开展情况,枝江市经济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家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枝江市家电下乡指定店十不准》(枝经商发[2009] 6号)在此次授牌时一并下发。要求各指定店将“十不准”公布上墙,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活动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枝江市商务局、工商局、家电办将定期组织家电下乡活动执法检查,凡违反“十不准”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家电下乡指定店十不准”对于枝江市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实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规范行业监督管理,农民朋友进行有效识别和监督将起到积极作用。其内容有:不准悬挂非商务部门颁发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不准借家电下乡之名向农民推销非中标家电产品,不准借家电下乡之名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不准在家电下乡指定店内销售二手家电或翻新家电,不准借家电下乡之名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农民消费者,不准突破招标限价或使用虚假的家电下乡价格标签,不准在非中标产品上标注家电下乡补贴返现价格标签,不准卖出后不及时开具税务发票或录入销售产品信息,不准将家电下乡产品售后安装维修服务业务委托或承包给无技术资质和上岗资格的网点和个人,不准在安装维修过程中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假冒伪劣配件。
据悉,枝江市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以来,该市财政局、经济商务局等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销售商家在宣传发动、网点备案、产品销售信息录入、补贴兑付及售后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运行态势良好,进展顺利。截止笔者发稿,枝江市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并录入销售产品信息3134台,其中,各种型号的中标品牌冰箱2284台、洗衣机494台、彩电339台、手机17部,合计售价6293166元;农户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已有1609台享受到财政补贴,补贴资金达42.1万元,已有1568户农民家庭从中受益。今后,随着家电下乡活动的深入开展、产品销售量的扩大、信息录入步伐的加快,将有更多的农户得到家电下乡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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