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 (通讯员乔伟 袁相峰)朋友参与帮伙斗殴,自己为讲江湖义气,挺身而出,将人砍成重伤,结果把自己也送了监牢。近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2008年4月18日晚,王某在武宁县城某招待所里同朋友吴某玩,突然吴某接到一电话叫其邀集人员去参与打架.接完电话后,吴某将这情况告诉了王某,王某问明了缘故,当即表示既然是朋友有求于咱们,就得去帮忙,不然那还怎么在社会上混下去呀。于是,吴某、王某操起事先准备好的菜刀赶往了集合地,加入了以程某为首的聚众斗殴团伙之中。与程某团伙相对的是以叶某为首的团伙,因两伙人当晚发生了过节,故决定一斗定输赢,遂双方才纠集帮众.4月19日凌晨1时许,准备就绪的程某一帮人分乘四辆轿车上街寻找叶某一帮人,王某也随车而去,可吴某临时有事没有去,独自回家.双方在武宁县城烈士墓下十字路口处相遇,在叶某、程某指挥下双方对砍起来,由于叶某一方人少,支持不住四散而逃,而叶某本人也被撞倒在地上,王某等几人则挥刀乱砍将叶某砍至重伤乙级。案发后,王某潜逃到外地.而程某、叶某等人参与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及积极参加者二十余人,于2009年2月19日分别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了刑罚,听到风声的王某偷偷地溜了回来,打听具体情况,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