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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自杀殃及10余人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公诉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中国法宣网作者:刘杰 杨璐 点击数:1371 更新时间:2009/3/1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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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小三"自杀殃及10余人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公诉〗的最新评论:
          林玲(化名)恋上有妇之夫,三年之后对方提出分手。难以接受的林玲打开煤气自杀,却殃及邻居、救援人员等10人。记者昨天获悉,认定林玲的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朝阳检察院对林玲提起公诉。

      现年28岁的林玲是辽宁来京人员,原来在一企业上班。2005年,她偶然间认识了某科技公司经理王刚(化名)。王刚当时36岁,相貌英俊,事业有成,但已经成家,有妻有子。

      被王刚吸引后,林玲不顾一切地开始了秘密恋情。为了维持感情,王刚也在朝阳区慧忠北里给林玲买了一套住房。

      秘密恋情维持了三年后,还是被王刚妻子发现了。两难之中,王刚向妻子保证,一定和林玲断绝关系,挽救家庭。然而对这段感情陷入过深的林玲,无法接受分手的事实,整天精神恍惚,甚至想到了自杀。   

      去年6月3日晚,林玲给王刚和父母写下遗书,又给同事发邮件留言后,关紧门窗,割开煤气软管,并吞下安眠药试图自杀。

      次日一早,同事看到邮件后赶紧报警。消防人员和民警到达现场后,疏散了楼内住户,并破门而入。救援过程中,工作人员原本想通过喷水来稀释煤气,但屋内煤气浓度过重,当场发生爆炸。在场施救的2名民警和8名消防员还没来得及救出林玲,就被蔓延的火势烧伤。跟随民警进屋的王刚,也被火势困在屋内,和女友一起被重度烧伤。

      同时,爆炸事故还殃及了周围的邻居,其中5名距离现场较近的邻居被烧伤,相邻房屋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经鉴定,林玲面部被严重烧坏,遗留瘢痕达面部的30%,属于重伤;王刚也属于重伤;3名消防员、2名民警、5名邻居则被烧成轻伤。

      林玲伤势好转后,即被警方逮捕。近日,认定林玲的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朝阳检察院对林玲提起公诉。

      据悉,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朝阳法院将择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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