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湖北少女李某轻信网友约请“来广州玩玩”,不料一到广州就被控制强迫卖淫,稍有不从就被轮奸、拍裸照,直到另外两个误入魔爪的女孩子深夜爬窗逃跑被群众发现,几个姑娘才得以逃脱。昨天上午,广州中院公开宣判此案。
本案的三名被告人都是湖北省竹溪县人,年龄分别是21岁、20岁和19岁。这三人虽然外表看上去稚气未脱,可是他们在对待误落魔爪的几个女孩子时,却一点都不显稚嫩。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8月23日,被告人张吉逵、冉龙焦等人从湖北开车来到广州,在海珠区租下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9月份,张吉逵以来“游玩”为名,诱骗自己的初中同学王某来到广州,王某刚到张吉逵等人的出租屋,张吉逵、冉龙焦就凶相毕露,用刀威逼王某留下卖淫,王某不从,被两人打的鼻青脸肿,张吉逵等人威胁她“不听话就打死你”,王某无奈,只好就范。至案发时王某被强迫卖淫多次,卖淫所得均被张吉逵、冉龙焦收走。
随后,张吉逵又以同样的借口,上网约老乡李某来广州“玩玩”,李某从湖北坐火车来到广州上述出租屋时,看到王某脸上伤痕累累,已经吓得不敢作声,之后多次被张吉逵、冉龙焦轮奸并强行拍摄裸体照片,两名被告人又抢走李某身上的现金,为了强迫李某卖淫,冉龙焦两人每天强行和李某发生性关系。
为了骗得更多女孩子来出租屋卖淫,2007年10月10日,张吉逵、冉龙焦驾车到惠州市找到同学贺林,要求贺林介绍女孩子给他们带去广州卖淫,并许以丰厚的报酬。贺林于是以游玩为名约出网友柏某,并将柏某介绍给张吉逵、冉龙焦,柏某不知是计,随后又按照他们的授意约出朋友安某。张吉逵、冉龙焦趁柏某和安某不备,骗她们喝下掺有安眠药的饮料,随后将两个昏睡中的少女带回广州的出租屋。
次日凌晨,柏某睡醒后,就遭到张吉逵的强奸、殴打,随后,张吉逵与冉龙焦一起强行猥亵安某并对其拍摄裸体照片,企图强迫柏某和安某卖淫。11日早晨7时许,柏某和安某趁张吉逵、冉龙焦熟睡之机越窗逃走时被群众发现,公安人员随即赶到上述地址解救出被害人柏某、安某某、李某、王某某,并当场抓获张吉逵、冉龙焦。10月13日,贺林在惠州市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张吉逵、冉龙焦参与强迫卖淫多人多次、强奸后迫使卖淫;贺林参与强奸后迫使卖淫;张吉逵、冉龙焦还共同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又均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均应数罪并罚。于是依法判处张吉逵无期徒刑,冉龙焦有期徒刑16年,贺林有期徒刑5年。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