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权健被查:天津市成立联合调查组进…
·农宣网将召开首届农业论坛暨中央一…
·京津冀三地共同制定两项交通地方标…
·台媒称“五千共谍”渗透台湾,台“…
·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123周年,他们在…
·卷土重来!莆田系再登百度搜索榜首…
·吉林松原安监局原局长坠楼身亡,警…
·女教师患癌被开除,兰州交大博文学…
点击TOP(10)  
·权健被查:天津市成立联合调查组进…
·农宣网将召开首届农业论坛暨中央一…
·京津冀三地共同制定两项交通地方标…
·台媒称“五千共谍”渗透台湾,台“…
·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123周年,他们在…
·卷土重来!莆田系再登百度搜索榜首…
·吉林松原安监局原局长坠楼身亡,警…
·女教师患癌被开除,兰州交大博文学…
·湖南博士生举报水利局领导受贿,遭…
·北京出新规:拆迁遇侵权可申请法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农宣网将召开首届农…

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

卷土重来!莆田系再…

女教师患癌被开除,…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综合消息 >> 正文
李新德对民营经济报的虚假报道涉嫌诽谤的声明
文章来源:法天下法律博客 中国法宣网作者:李新德 点击数:1406 更新时间:2008/11/2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李新德对民营经济报的虚假报道涉嫌诽谤的声明〗的最新评论:

      新闻: [调查]民间维权狂收巨额封口费调查

      昨天,网络上疯传着南方一民营经济报的文章《民间维权狂收巨额封口费调查》,这是一篇别有用心的人掌握了公共传媒之后公开散布的一篇彻头彻尾的虚假报道!希望全国人民擦亮眼睛,保持理性,不要轻信其中编造的谎言,此主观故意恶意炒作的虚假报道已涉嫌违法。

        民营经济报的从业人员为追求扩大影响力、经济利益或轰动效应,故意做出与事实不符的报道,反映其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下、采访不扎实、采访流程不严谨,报道不真实,与事实产生极大差距。

        新闻报道必须恪守真实、客观的原则,不得编造、歪曲、夸大事实,未经证实的消息、互联网上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不得采用;对其中基本事实、背景资料、引述转述语言等报道内容数据、文件摘录及其它材料,要反复核实,确保真实、准确,不得拔高、想象和夸张,不得编造或拼接。

        而这篇民营经济报的虚假报道,完全与虚假报道相吻合,该报道审核把关不严,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致使该虚假报道得以出笼,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民营经济报必须向我作出赔礼道歉。

        民营经济报通篇文章简直是“胡说八道”,作者立早(不是真实姓名)置基本事实于不顾,做出严重歪曲事实报道,而且文章中给我扣了许多莫须有的帽子,列举了许多虚假的例子,真是令人困惑和遗憾。
      
        媒体作者深入调查真相,必须要有取证意识,既然介入就要做好,否则给社会和你所在的单位和同事造成困扰。客观报道是新闻从业人员的天职,事情再难,也要做下去、做好,必须清醒自己应该怎么做,而不能依靠虚假达到扩大效果,奉劝民营经济报及所有从业人员,你们如果想把报纸办下去,就努力学习,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新闻是丧失社会良知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不仅使遭受信息污染之害的人反感,也会使真正的正面形象成为可疑的角色。

        北京一学者说:新闻报道要承担客观真实报道新闻的义务。杜撰新闻,随意编写是当前新闻行业的一股不良之风,这股不正之风降低了新闻行业的品格。“事实将证明民营经济报渲染、放大,弄虚作假,违背了新闻规律,只能带来一时的名利,最终将被大众厌弃,其行为属于侵权违法。”

        民营经济报不顾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与客观性,虚构事实,无中生有,做出了既丧失了起码的道理准则与职业操守,严重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侵害了我的名誉权,涉嫌诽谤,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失望与遗憾。”

        民营经济报的报道,严重损害了我的社会形象,贬低、破坏了我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给我及其家人都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是标准的无中生有的恶意侵权。为此,我明确要求:“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求贵报立即停止侵权,就上述事件公开发表声明,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并赔礼道歉。同时,我保留对贵报社及作者本人的失实报道予以司法追究的权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