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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图形 苏小鸥 制
女友提出分手,随后交上新男友,原男友不甘心,上演重庆版本“艳照门”,在网上发布十余张女友裸照及两人交欢时的照片,以逼迫女友回心转意,被女子告发。前日,永川区警方以该男子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为由,对该男子处以治安拘留10天。
男子扬言要报复女友
永川青年陶刚今年20岁,去年与荣昌19岁女子梁玉开始恋爱。陶刚称,两人很投机,相处融洽,很快就同居生活,他非常喜欢梁玉。
今年7月,陶回永川打工,与女友见面的机会变少了,感情也逐渐疏远。不久,梁玉便提出分手,陶刚愤然拒绝。梁很快移情别恋交上了新男朋友,陶认为梁变了心,称自己的内心被深深刺痛,并扬言要报复梁。
两次发10张“艳照”
据永川警方介绍,陶刚首先扬言要以梁玉的祼照作点“文章”,但没有换得梁回心转意。8月初,陶刚在外地一网站的贴吧内,上传了一张梁玉的裸照,并在上面写下了一些关于两人交往的经历。陶然后打电话将网址告诉了梁玉,可没想到梁却异常平静,对此毫不理会。陶更加气愤,称即使得不到梁也要将其名声搞臭。
10月17日,他再次将两人赤身裸体抱在一起的照片和梁个人的裸体照片发到了网上。
据民警介绍,这组“艳照”共10张,均为陶用手机拍摄,还配发了一张梁玉近照,非常清晰显眼,每张照片下都配有说明,写着梁玉的真名、地址和她曾经与几个男子的交往经历。虽然不雅照不十分清晰,但由于其中一张照片较为清晰,使人一眼就能据此认出梁玉来。
警方联系删除照片
梁称,她当时害怕被更多的人知道,以为不去理会便会没事。可陶随后的举动让她差点晕厥。她十分后悔和陶曾有过的经历,觉得自己很傻。22日,她鼓足勇气来到永川区双龙派出所报了案。
当天下午,警方在陶的家中将其抓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陶因侵犯隐私被该所处以治安拘留10天。
昨日,永川区警方表示,由于此照片对梁的伤害很大,警方正在联系外地网站,通过技术手段将“艳照”删除。
民警提醒,看到此照片的网民不要传播,若发现有人传播,可向警方报案。(文中两人均是化名)
记者 汪君 通讯员 鲁思刚 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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