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任 璐)12月11日,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为邱某等4名农民工集中发放12万余元执行款,能在返乡前将拖欠了近一年的劳动报酬及时领回,农民工个个喜笑颜开一个劲地说,“法院执行人员想法设法为我们追回拖欠工资,真是辛苦你们了!”
原来在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邱某等四人为刘某、湖北某公司承建的哈密市某建设工程提供劳务服务。邱某等完成了承担的劳务工程后,刘某已待清算为由未付工程款。在 2013年2月,刘某给邱某等四人出具了欠条一份,后经四位申请人多次索要劳务费未果,无奈之下将刘某、王某和哈密某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刘某和湖北某公司分别向四位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12万余元。
四件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于法官一直在联系被执行人,但刘某手机关机,早已下落不明,就在案件进入停滞阶段时,查控系统得到了反馈,原来湖北某公司的账户有资金,足够支付案款。在经过领导审批后,查控人员及时将案款全部冻结。湖北某公司的负责人在几天后着急地找到了于法官,“我们明天就把案款打到法院账户,现在账户冻结,我们公司都快运行不下去了。”至此,在执行员和查控系统的配合下,最终为邱某等农民工执行回12万多元劳务报酬。
年底临近,为了更好的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自治区高院要求开展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而这四件追索劳动报酬的执结也为活动的顺利进行开了好头。哈密市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一如既往的做好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加大为农民工讨薪、为老百姓追偿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便捷、全面,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