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王晓燕、杨勇强)2015年8月3日,山东青州市某工程公司工作人员老潘来到青州市公安局风景区派出所报案,称其公司在我市云门山街办后寺村正在施工的变电站工地内财物被盗,请派出所民警出警调查。值班民警随即来到工地现场开展勘查。
原来,我市一工程公司自去年开始在云门山街办建设后寺变电站。施工结束后,工地上施工人员居住、办公用的板房及部分施工材料、办公用具暂存在工地附近,还未来得及撤走,无人看守。当天,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工地时发现板房被人拆毁,材料也已失窃。经公司人员初步估算,财物损失两万元,工作人员赶忙跑到派出所报案。
光天化日,近百平方的板房、大量施工材料被盗。民警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很快失窃事件水落石出。原来,十天前家住在工地周围的某村村民戴某厚、戴某柱无意中进入工地时,发现这些板房无人看管,以为是工程公司丢弃的。于是,撬开板房门,开始“拿”施工材料换钱。消息传开,本村的其它村民戴某群、赵某兴、扈某花等十一人很快赶来,几天就将板房、材料一抢而空。
当民警找上门时,戴某厚等人竟毫不掩饰的说,“是啊,是我们拿的,这些东西没人管,还以为没人要了,我们就顺手拿了,怎么还犯法了?”
后经价格鉴定,戴某厚等人盗窃的板房铁皮、复合板、彩钢瓦、接线槽、电缆、办公用具等共价值4000元。
现戴某厚、戴某柱、戴某群、赵某兴等六人因涉嫌盗窃已被青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