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法讯网讯(通讯员 龚庆波、刘文丽)2014年10月15日14时许,贵州遵义县公安局三岔派出所民警郑传亮带领辅警赵建波、刘健等同志会同三岔镇人民政府安监办等部门在三岔镇高山村街上例行安全检查。
当场查获当地村民李某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还在其库房内查获11件烟花和26件火炮,遂口头传唤李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悉:农历去年腊月的一天,遵义市新蒲新区虾子镇的商人来他家兜售烟花爆竹,明知需要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才能销售,他觉得公安派出所和安监部门不容易到乡村检查,所以李某为了赚钱冒险进货4000余元。
过年期间卖掉1000多元烟花爆竹,轻而易举获利500余元;遗憾的是留下来3000余元货,李某时断时续一直卖到现在,仓库还存放11件烟花和26件火炮。
目前:李某(男,1969年出生,家住遵义县三岔镇)因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收缴库存烟花11件和火炮26件。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