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王长江)1月21日上午11时10分,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王家岗派出所突然接到局110指令:工业园区一工地上,有人登上30多米高的塔吊顶端,欲跳塔自杀。
上午11时15分,接警后的淮滨县公安局王家岗派出所长唐义杰带领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这时,民警只见该工地上,一约30多米高的塔吊顶上站一男子,且情绪十分激动,声称不给工资就从上跳下去,现场情况十分危急。
经过民警简短调查:此人叫胡某某,信阳市平桥区人,2013年在该工地干活,当天因讨要工资未果,后与承包人发生纠纷,于是脑子一热,遂采取跳塔的方式给老板看。查明情况后,现场民警及时与消防大队联系,请求支援,一方面又与120进行联系,以防不测。这时,现场民警不断的向其喊话,以安抚其激动情绪,同时将此事件及时向县公安局领导进行了汇报。
得知发生此事件后,淮滨县公安局局长董志刚当即指示现场民警:一要确保该人的生命安全。二要查明真相,立即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
与此同时,民警又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他们立即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后在县建设部门的主持下,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紧急协商,该工地负责人表示同意马上支付其50800元工资。很快,胡某某的手机便收到了工资到账的信息,其情绪也立马稳定了下来,后在消防官兵和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胡才被从塔吊上安全的救了下来。
事件成功处置后,淮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