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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京报 中国法宣网作者:钟晶晶 点击数:12856 更新时间:2014/1/13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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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油管爆炸事故损失7.5亿,中石化承担赔偿责任〗的最新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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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5日,青岛工人正在清理海面原油
中石化董事长及青岛市长等48人受处分
国务院批复青岛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对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青岛市长张新超等48人给予纪律处分,15人移送司法。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管理上的原因是: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深入不细致,管道保护、规划、市政、安监等部门履行职责不力,事故风险研判失误。
国务院责成山东省人民政府、中石化集团公司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青岛市人民政府向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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