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勇涉嫌受贿被公…
·骗子为何52000元定制一束“现金花儿…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
·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涉嫌受贿案已…
·最高检:依法审慎监督,遏制虚假诉…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涉诈洗钱组织
·面对11年刑期的判决书,他说出替公…
点击TOP(10)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勇涉嫌受贿被公…
·骗子为何52000元定制一束“现金花儿…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
·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涉嫌受贿案已…
·最高检:依法审慎监督,遏制虚假诉…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涉诈洗钱组织
·面对11年刑期的判决书,他说出替公…
·母子对薄公堂 调解延续亲情
·最高法: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

最高法:能“活封”…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政法动态 >> 正文
发财走“捷径”买卖伪造驾驶证终获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法宣网作者:张庆元 点击数:1440 更新时间:2013/12/1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发财走“捷径”买卖伪造驾驶证终获刑〗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讯(通讯员张庆元、张秀群)近日,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嫌伪造、买卖伪造驾驶证的案件。

        2011年底,被告人王某为被告人张某购买伪造的驾驶证一本,被告人张某在得知王某能购买伪造的驾驶证后,便打起卖伪造的驾驶证牟取利益的主意。于是,张某以每本假驾驶证400元钱的金额,向王某购买了29本伪造驾驶证。张某明知王某办理的是假的驾驶证,买回的也是假证件,却还是向其他人谎称、虚构自己在车管所有认识的人,办理的驾驶证都是真的,以此来骗取其他人的财物。结果,伊某、买某等29名被害人相信了张某的谎言,被张某骗取现金共计116900元。张某随后将购买29本伪造驾驶证所需现金每本400元共计11600元交给了王某,王某将代购到伪造的驾驶证后交张某。

        张某和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诈骗罪,触犯了两个罪名,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对被告人张某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2013年7月,哈密市检察院就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被告人王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张某、王某的行为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共同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经哈密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驾驶证是国家机关证件而故意伪造、买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应依法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哈密市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王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且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11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温馨提示:近年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买卖驾驶证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盯住了这个市场,干起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行当,而一些需要办理驾驶证件的人,图省事或受费用低的诱惑,甘愿买一个驾驶证。殊不知,这样获得的证件,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没有经过国家机关严格考试、有关单位培训就驾驶车辆,将给不特定的他人财产、人身构成威胁,血的教训数不胜数。驾驶证是国家机关颁发的某一公民具有驾驶某种车辆的凭证。颁发驾驶证既要进行严格的交通法规、实际操作考试,还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任何人不得私自伪造、买卖驾驶证,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此案,警示我们,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必须到国家确定的机关去办理。否则,受损失的不仅是他人,更是自己!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