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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网络名人“边民”被批捕。图/昆明市公安局
新京报讯 昨日,云南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网络名人“边民”。“边民”,真名董如彬。警方认定其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等三个罪名。董如彬承认,自己收人钱财,替人发声,发表虚假不实言论。
今年51岁的董如彬是云南最早活跃于互联网的网民之一。曾被云南当地一媒体评为“云南省十大网络牛人”。
同案另一疑犯,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侯鹏涉嫌非法经营罪,同日被批捕。
虚报注册资本100万
今年8月底,云南昆明警方查处一起治安违法案件时,根据涉案人员揭发,获取了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等情况。进而揭开该公司创办人董如彬,在网上成名后,为获经济利益,涉嫌虚假炒作。
“边民”董如彬,1978年师专毕业后当了13年教师。曾因参与走私和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后曾从事网站编辑、论坛管理员等职。
2001年开始,“边民”在云南本土论坛上闻名。
2011年6月,董如彬创办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侦查,董如彬、苏某(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前总经理)涉嫌在没有真实出资的情况下,以7500元费用请昆明一中介公司垫资100万元代为验资,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了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
警方进一步查明,董如彬还涉嫌利用网络名人身份,雇佣网络写手、购买“马甲”、“水军”,为攫取经济利益,编造事实网上恶炒,获利数十万元。
昨日,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董如彬。
“炒作先找爆点”
警方透露,董如彬在网上成名后,开始利用名声,做一些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而策划炒作的事。
董如彬向警方供述,每次炒作过程,起先需要一个“爆点”来切入。这些“爆点”需要是能够吸引眼球的话题。如果没有这些“爆点”,后面的炒作就会很无力。
董如彬自称有一套炒作牟利模式:首先雇请或安排网络写手来编造事实主帖和评论主帖;然后安排技术服务人员购买“马甲”、雇佣“水军”来顶帖、跟帖,进行造势;之后董如彬本人适时“出面”评论,邀约“网络推手”和“知名博主”参与,必要时请传统媒体介入,使之成网络热点。
案例1 炒作四兄弟为“黑社会”
据警方透露,2011年3月,昆明某企业法人,因与黄氏四兄弟有矛盾,找到董如彬,出资9万元,委托董炒作黄氏四兄弟。
董如彬与其团队,借用电影《让子弹飞》的情节,把昆明寻甸说成电影中的“鹅城”、把黄氏四兄弟说成现实版的“黄四狼”,并将黄氏四兄弟与昆明警方此前打掉的“洪兴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联系在一起,称黄氏四兄弟是其成员。
他们在网上发布《当今云南现实中的鹅城(寻甸黄四狼和他的同伙们)》的文章后,董如彬又安排人撰写文章,称黄氏兄弟不是“洪兴帮”成员,使前后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形成交锋,吸引网民持续关注。
同时,董如彬自己发帖,并把上述文章转载到自己的微博里,指向“黄氏四兄弟就是黑社会”。
炒作过程中,董如彬等人发表相关帖文36篇,总点击量48万次,并引起云南某报引用帖文内容跟进报道。此后,黄氏四兄弟以侵犯名誉权起诉该报社,法院判决报社败诉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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