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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深夜上门救助公民  受助醉汉无理挑衅受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法宣网作者:佚名 点击数:1817 更新时间:2013/3/16 文章录入:泾川派出所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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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民警深夜上门救助公民  受助醉汉无理挑衅受罚〗的最新评论:

    民警深夜上门救助公民  受助醉汉无理挑衅受罚  

    民警深夜前往现场救助一醉酒人员,本来是一件利民的好事情,而受助的醉汉当众多次辱骂民警、拦截警车、阻拦民警撤离现场,造成一定影响,近日,泾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惩处这一违法行为,对行为人朱某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并于当日执行。    

    2012年7月18日凌晨1时40分许,安徽泾县泾川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在泾川镇原钢铁厂宿舍区道路上停有一辆轿车,汽车发动着的,车内驾驶员睡着了,我多次敲车窗喊叫驾驶员无反应,可能有危险,请你们民警来帮忙处理。    

    接警的当时,泾川派出所正在查处一起其他治安案件,警务工作十分繁忙,但警情就是命令,群众求助无小事,接警后,该所仍及时分派出警力前往现场处置。民警拖着疲惫的身躯前往报警现场,到达现场后,情况正如报警人口述一致,民警首先表明了身份,告知了工作任务,将醉汉扶下车并护送其回家,到达醉汉家门口时,该醉汉趁着酒劲,对处警民警骂骂咧咧,民警耐心多次好言相劝、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准备撤离现场,醉汉纠缠民警、拦截警车,阻拦民警撤离现场。    

    处警民警及时将上述情况向派出所汇报,要求增援,增援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此时现场围观群众有十余人,深夜的吵闹声、谩骂声也影响了不少附近居民休息,部分群众依窗观望。增援民警和前期处警民警在部分群众协助下,仍然耐心劝导醉汉,醉汉不依不饶,我行我素,仍然对民警无端辱骂,躺在警车车头上,阻碍民警撤离现场,无理挑衅,时长达一个多小时,影响甚坏,令围观群众频频摇头并称不可思议。    

    面对上述情况,该所民警克制情绪,为保护醉酒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在群众见证下,依法将该醉汉带到派出所约束至酒醒。次日,泾县公安局立即指令该局治安大队办理该案。经查,醉汉朱某,男,1972年9月21日生,无业,住泾川镇原钢铁厂宿舍区。办案民警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前提下,依法对行为人朱林胜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作出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并于当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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