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 近日,四川省渠县法院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秉承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和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与县信访局共同化解了一长达13年的涉诉信访积案——天安门金水桥跳桥信访案。
王XX系渠县文崇镇潭坝村村民,1999年与周XX签订了原达县石梯镇食品站联建住房和门市买卖协议,王XX依约交纳了购房款83445.80元。后因周XX将此房屋和门市转让给了达县石梯镇居民符XX,据此引发诉讼。此案先后经达县法院和达州市中级法院4次裁判,裁决争议房屋及门市归符XX所有。为此,王XX不服多次赴省进京上访,特别是2010年9月在北京天安门穿“状衣”跳金水桥造成恶劣影响,被列为达州市挂牌涉诉信访积案。
渠县法院从大局出发,本着定纷止争、司法为民的宗旨做化解工作,并把群众的困难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加以解决。院长刘东亲自过问,并指派经验丰富法官与信访局领导一同参与化解工作。一是从事实、法律、政策层面对王XX一案进行多次、详细的释明。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合法、合理的解答,最终使他对法院的判决有基本的认同,表示愿意服判。二是变当事人上访为干部下访。接受化解任务后,该院多次派员到王XX住所地进行政策、法律宣传工作,使其感受到法官为解决其诉求的热心和诚心。三是带着责任和爱心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在化解过程中,该院了解到王XX因长年陷于诉讼、上访,加之家属多年患病,特别又是去年“9.18”特大洪灾的重灾户,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现无房屋居住的情况后。该院会同信访局一起到文崇镇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潭坝村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王XX的实际困难,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灾后重建的村民居住综合体以优惠的价格为其解决住房一套,所需资金由该院和信访局共同向上级汇报后予以解决,同时由当地政府为其有病家属办理农村低保以解决生活困难。王XX在居住和生活困难得到解决后,满怀深情地感谢党、政府和人民法院,并表示永远息诉罢访。
至此,一缠闹四级法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长达十三年的诉讼信访积案得到圆满化解。 (王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