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黑龙江省桦南县发生疑似羊炭疽疫情…
·一个省报记者站站长的亿元传奇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询发布新闻的旅…
·窝里反!《旅游商报》官网头条发布…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两年,忘带食物…
·女子为父追凶20年:嫌犯仍在逃 要给…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员工…
·银行贷款被拒,失信两年主动履行
点击TOP(10)  
·黑龙江省桦南县发生疑似羊炭疽疫情…
·一个省报记者站站长的亿元传奇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询发布新闻的旅…
·窝里反!《旅游商报》官网头条发布…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两年,忘带食物…
·女子为父追凶20年:嫌犯仍在逃 要给…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员工…
·银行贷款被拒,失信两年主动履行
·江西吉安回应“丁义珍”式窗口:紧…
·媒体揭老年代步车乱象:不要驾照 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

窝里反!《旅游商报…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杭州实习护士“虐婴”被处理,校方道歉
文章来源:新华社 中国法宣网作者:新华 点击数:11244 更新时间:2012/6/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杭州实习护士“虐婴”被处理,校方道歉〗的最新评论:

    杭州1名实习护士“虐婴”被处理 校方道歉(图)
            婴儿脸被护士贴“猪鼻”

    据新华社电 杭州一大四女生在医院实习期间,违规随意摆弄婴儿并用手机拍下照片并上传到微博,浙江中医药大学3日晚通报调查结果,学校并对此深表歉意。

    婴儿脸被护士贴“猪鼻”

    6月2日,一自称在杭州某医院儿科实习的微博用户“小考拉avi”上传了多张摆弄初生婴儿的图片。

    在被曝光的截图中可看到,一着蓝色无菌服的人用左手扯起两名襁褓婴儿,在婴儿脖子处于随意耷拉着的状态下拍摄照片。另一张图片则显示,一正酣睡的婴儿脸上被贴上了猪鼻子、猪耳朵、蓝眉毛的纸片。在该用户的图片说明及和其他用户的互动中,有“给他把屎把尿的给我玩下总可以吧”等话语。该用户还将这些照片转给了一些好友。

    实习护士希望家长原谅

    该言行曝光后,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抨击,一些网民还展开人肉搜索。杭州一些设有儿科的医院纷纷进行紧急排查。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生张强说,这种举动“会要了孩子的命”。

    2日晚,该实习护士清空了自己的微博,只留下一封道歉说明,她承认,照片确系在医院实习期间违规拍摄,“拍摄时没有遵守婴儿护理的操作要求,没有对宝宝采取保护措施,也没有顾及到宝宝家属的心情”,她感到自责和内疚,希望得到广大网友和家长的原谅。

    ■ 进展

    学校责令实习护士停止实习

    据新华社电 浙江中医药大学日前通报了对此事的调查结果:这名实习护士是其护理学院2008级学生肖某,该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违反新生儿护理操作规程和禁止携带手机进入病房的规定,擅自用手机拍摄新生儿照片并上传到微博,同时发布违反职业道德的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对此深表歉意。

    浙江中医药大学表示,目前学校对该学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停止实习,并作出深刻检查。学校将根据校纪校规对该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校方表示,此事虽属个案,但也反映了学校在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实效方面还存在不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