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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丢失
2009年7月21日,发生了更令人震惊的事情——部分缴获的毒品,在公安局办公室的柜子里消失了。
当天,黄百炼来到禁毒支队支队长的办公室,汇报了案件情况,并就黄中祥对贩毒嫌疑人邓波不予刑拘、王斌将“贩卖毒品”做“非法持有毒品”讯问等情况,表示了不同意见。
汇报完回到三大队办公室,刚好禁毒支队情报大队长呙承良进来,黄百炼正准备向他请教一些不认识的毒品,却发现少了一小包重量不详的大麻,还有一包重约500克的麻古粉。
黄百炼震惊之际,王斌推门走进来。黄百炼问他怎么有两包毒品不见了,王斌回答称,“丢了”,并说这毒品多点少点对案子又没有影响,“反正扣押清单也没有记录”。
实际上,此前一天,黄百炼在与内勤民警杨正华,通过网络向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汇报案件案情时,在缴获毒品的内容中,已写明了包括麻古及大麻等物。王斌希望把包含毒品详细数量的内容删掉,但遭到拒绝。双方再次争吵,王斌责怪黄百炼,为什么让情报大队长呙承良知道了这件事。当天下午,王斌写了份情况说明,否认见过黄百炼所称丢失的两包毒品。
但黄百炼说,7月19日下午他从黄中祥办公室回来时,看到王斌正在给收缴的毒品照相。当时,看到王斌将一大包麻古放在桌子边,他还曾提醒要放在一起拍摄,王斌则回应称“等下拍”。
7月22日,黄百炼在禁毒支队其他两个大队长的建议下,决定向支队领导汇报毒品丢失的问题,以及黄中祥、王斌涉嫌包庇毒犯等情况。
在讨论“7·18”案时,禁毒支队长和政委将黄中祥、王斌也一同叫来。当黄百炼汇报到丢失一包大麻和一包麻古时,王斌立即插话,“没有麻古,我看了只有一些粉末”。两人怒目相对,黄中祥也骂了起来。黄百炼愤然离去。
警局“内鬼”
2009年7月30日,郴州市公安局纪检组决定,将黄百炼和王斌进行隔离审查。隔离审查三天后,郴州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找黄百炼谈话,要他写个认识,承认违规操作导致毒品丢失的错误。对此,黄百炼坚决反对,坚称是王斌将毒品偷走,市局不立案侦查或移交检察院,反而要他承担责任,这是错误的。
在被关押九天后,黄百炼被解除审查。郴州市公安局局长唐国栋向他传达了市局党委的决定,要他继续参与案件的侦破工作。同时传达了三点意见:一是肯定他反映问题是出于公心,二是担心“7·18”案可能“送不出去”(即难以移送检察机关),三是认定毒品保管有问题。
重新被任命为“7·18”案主办侦查员后,黄百炼向领导提出了三个条件:黄中祥、王斌回避此案;将“非法持有毒品”立案改正为“贩卖毒品”立案;由老侦查员邓志成协办此案。
在刑拘邓波的问题上,黄百炼与禁毒支队长费丰玉曾发生争执。但在黄百炼坚持下,“7·18”案立案45天后,2009年9月1日,邓波终于被刑拘,从自愿戒毒所转入看守所羁押。
随着案件继续侦办,郴州警界两名警察为嫌犯开脱的事实也被揭开。
据曹智磊供述,在其被关进看守所的第三天,一名身着警服的人到看守所对他说:“我公安局办案的朋友在帮忙,只要案子定为‘非法持有’,邓波就会没事,邓波没事我们马上来救你,不要乱讲话,一定要顶住。”
前来劝说曹智磊的人,系郴州交警支队一大队协警唐凯;事后经多名证人证实,唐凯所称“我公安局办案的朋友”系指王斌。唐凯被控制后被发现,他有两年吸毒史,毒品从邓波处购买。
据唐凯的口供,另一名警界“内鬼”也浮出水面。在邓波、曹智磊被抓后,唐凯找到郴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王曦,希望其帮忙活动。事后证实,王曦活动的目标是“办案朋友将案子改成‘非法持有’”,而邓波家属须准备的活动经费是“18万元”。
经专案组查实,为了帮助邓波逃避法律惩处,王曦从邓波亲友处获得8000元感谢费。被警方控制后,经尿检等手段查证,王曦也是一名吸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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