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 2012年1月5日下午18时许,包头乘警支队接张家口南车站派出所转警:旅客乔某某(女,27岁,住河北省张家口市)曾于2012年1月1日乘坐T282次列车从常州返回张家口,并于1月2日顺利到达位于张家口市的家中。由于其事务繁忙,到家之后,一直未对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任何检查,直至3日后(1月5日),当其着手整理行李物品时,才突然发现,放在灰色拉杆箱外侧小包内的现金人民币3600元已经丢失,这时,她才匆忙赶到张家口南车站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报后,包头乘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工作部署:指派包头乘警支队客车刑警大队侦察员王文光、冀磊两人立即乘车赶赴张家口市,对案件进行侦查。2012年1月7日,侦查人员到达张家口市后,立即与失主乔某某取得联系,着手开展调查工作。在向失主了解案件情况后,侦查人员得知:失主乔某某并未在周围旅客中发现任何可疑人员,也未发现拉杆箱有任何损坏异常。凭借侦查员的丰富办案经验,推测出也许现金并未丢失。带着这样的推测,侦查人员对失主的灰色拉杆箱进行了认真检查,希望从中获取有用线索,果然不出所料,侦查人员在拉杆箱外侧与内侧的夹层内发现了失主误以为丢失的现金人民币3600元。经侦查人员判断,之前,这些现金应该是从内、外侧里衬接缝的脱线处落入夹层,而未被失主发现。案件查清后,失主乔某某对远道而来的侦查员深表感谢,更为人民铁警为民解忧的精神深感崇敬。1月10日凌晨,两名侦查员乘车返回包头并带回失主乔某某充满真情的感谢信。
通讯员:包头乘警支队 宋振强 关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