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杨乐德) 10月4日上午,山东省寿光市城区派出所民警根据受害人报警,在寿光市区某商场门前通过蹲点布控,将盗窃电动车的范某抓获。
今年刚满18岁的范某系寿光市田柳镇某村人,9月29日下午,根据某商场的招聘信息,到该商场参加应聘,当走到该商场保卫处北侧时,发现一辆电动车未上锁,车钥匙在车锁上插着。下午5时许,范某应聘合格准备回家,当再一次经过商场保卫处北侧时,见电动车仍在原处照旧停放着。范某是从老家坐车来寿光的,原打算找上工作,挣了钱后自己买辆电动车骑着上下班。然而,此时的范某看见未上锁的电动车动了邪念,在此处徘徊了足有五分钟时间,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她最终没有克制住自己的贪念,趁四周无人,骑上电动车就匆忙赶回了家。到家后,将车停放在自己门楼旮旯里。9月30日早,范某就骑着电动车到应聘的商场上班,做贼心虚地她害怕被车主发现,就将电动车停放在另一商场处,车子停放好后,范某便步行到应聘的商场上班,眼看就要到上班的商场,范某心里直跳,起了悔过之心,就又返回停放电动车的商场门前,将车上的钥匙插在电动车上,希望受害人在此处找到车骑走。然而过了三天。10月3日早,范某来到停放电动车的地方,见电动车仍在原地方停着,钥匙还在车上插着。此时,范某大胆地骑着车回家了。10月4日,范某休班,在家吃过早饭后就骑着电动车到寿光市区某商场购物,将电动车停放在商场门前,结果被车主发现。接到报警后的寿光市城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问明情况后,便在商场门前布控,上午11时许,范某从商场出来刚要骑电动车时,被守候的民警控制住,经过民警的说服教育,范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现已将范某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