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梁志 郭蒙政)承包的土地不仅能种树,还是一块风水宝地。于是,承包人陆续将七位过世亲人迁到这里,惹起众怒被村民告上法庭。
2005年10月8日,张某、王某与王某某与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干坝村某组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之后,三人一直在土地上种植各类树木进行生产经营。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位风水先生告知三人:“此乃风水宝地,如果将亲人埋在此处,可以财运滚滚,家族兴旺。”三人深信不疑,便陆续将七位已过世亲人坟墓迁至此。
慢慢地,村民们发现地上的坟墓越来越多,甚是不解,经过再三打听才得知原来是风水宝地的缘故,死人骚扰活人,激起村民的愤怒,便多次要求承包人拆除坟墓并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张某、王某与王某某拒不同意。一怒之下,五十七位村民将张某、王某、王某某与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干坝村某组起诉到长寿法院。
村民们诉称,张某、王某、王某某与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干坝村某组之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实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判决无效,并判令被告张某、王某、王某某拆除在集体土地上非法修建的墓穴。张某、王某、王某某辩称,该土地承包合同已经公证处公正,且其已经支付了承包费,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拒不解除合同。
考虑到该案原告人数众多且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问题,为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做当事人双方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约定:张某、王某、王某某同意解除《土地流转合同》;维持被告张某、王某与王某某亲人的坟墓现状,并不再埋新坟;已经收取的5000元土地承包费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