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勇涉嫌受贿被公…
·骗子为何52000元定制一束“现金花儿…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
·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涉嫌受贿案已…
·最高检:依法审慎监督,遏制虚假诉…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涉诈洗钱组织
·面对11年刑期的判决书,他说出替公…
点击TOP(10)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勇涉嫌受贿被公…
·骗子为何52000元定制一束“现金花儿…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
·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涉嫌受贿案已…
·最高检:依法审慎监督,遏制虚假诉…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涉诈洗钱组织
·面对11年刑期的判决书,他说出替公…
·母子对薄公堂 调解延续亲情
·最高法: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

最高法:能“活封”…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政法动态 >> 正文
避开中介私下交易以为很聪明,法院判决买卖双方皆担责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法宣网作者:吕巧  冯… 点击数:1578 更新时间:2011/8/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避开中介私下交易以为很聪明,法院判决买卖双方皆担责〗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讯(通讯员 吕巧  冯臣)通过中介公司获取房源信息,签订了三方合同后,房屋交易双方却耍起了聪明,避开中介公司私下到房管局进行了过户。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中介公司知晓情况后将交易双方都告上了法庭。近日,重庆市长寿区法院判决赵丽、廖玲、马芳芳(廖玲之女)给付中介公司居间报酬10400元。

        2011年11月9日,廖玲到长寿泽润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2010年12月21日,赵丽之夫徐强亦在该中介公司委托求购房屋。12月22日在中介公司的参与下,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买方赵丽支付中介公司报酬10400元,如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责任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由责任方承担中介费用。2010年12月27日,中介公司人员通过电话得知廖玲和赵丽不进行交易了,三方对中介费用一事产生分歧。

        2010年12月31日廖玲和赵丽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以相对较低的中介费用进行了房产权属登记。泽润中介公司在房管局获知了该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交易两方要求支付约定的居间报酬。

        审理中被告廖玲辩称,因原告方没有能力进行过户,我与原告在合同上有补充协议,我们各方已经将合同终止。我在很多家中介公司都有售房登记,房屋交易也是在另一家中介公司完成的。

        长寿法院审理认为,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中既包含了三被告间的房屋买卖关系,也包含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居间法律关系。当事人各方虽在协议签订后协商过合同终止事宜,但各方当事人对“补充协议”并未形成一致意见,也未签名、捺印,故“补充协议”对各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系居间人,其要求报酬的条件是促成合同的成立,且并不要求促成合同的实际履行,原被告均在协议上签字确认,所以,被告间关于房屋买卖的合同已经成立,原告要求报酬,应予支持。综上,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