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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评选十佳干警效仿“超女”,做法遭质疑
作者:潇晨  文章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数1870  更新时间:2006/6/26 15:33:02  文章录入:muna888  责任编辑:海波
    据西安晚报讯 据介绍,“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由永州市政法委、永州市人事局联合举行,经审查,确定了32名候选人。

  树典型还是选秀 

  按照活动部署,投票从4月底开始,将一直延续到6月28日中午12点。6月29日,永州市政法委将在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举行专场颁奖晚会,对当选的“十佳干警”进行表彰,除“十佳”外,其他候选人也将获得“提名奖”。

  4月27日,永州市政法委在《永州日报》登载了一个专版,将32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做了一个简单介绍,同时登载了短信投票和热线电话投票方式和一张“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选票”,将选票从报纸上剪下,填写后寄给市政法委,选票同样有效。

  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每天滚动播放“十佳”评选广告,同时每天播放2名候选人先进事迹的专题片。每天晚上11点半左右,该频道还会对32名候选人的最新得票情况进行公布。

  据了解,短信投票每发一条短信的价格是1元钱,而拨打热线电话则按照1元/分钟计费。

  “这种评选方式将裁决权交给了广大群众,而不再是过去由领导说了算,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嫌疑。”作为“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永州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唐国玉说。

  然而,对这一解释,社会各界似乎并不认可。“用‘选秀’的方式来评选‘十佳警察’实际上是将评选庸俗化、游戏化了。”有市民这样表示。“作为候选人,他们可以不断花钱请人为自己投票,谁的钱多、谁拉的人多谁就更有优势。这样评出来的典型,能有几分说服力呢?相反,我认为得票越少的干警越优秀,因为他们至少是诚实的,没有拉票、作弊,或者拉票、作弊的程度要轻得多!”永州市法院系统的一位干警这样说。

  是正常投票还是“作弊”

  截至6月16日,32位候选人通过短信所投的票数累计已经接近200万票(不包括《永州日报》的选票上所投票数),其中排第一位的已经达到了170914票,最末一位只有160余票。

  永州市市直某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永州市共570万人口,其中农村人口占80%,其中还包括100万的外出务工人员。由于电视信号的原因,永州公共频道在农村和相当一部分县看不到,而《永州日报》在农村的发行量也极其有限,可能投票的人就只剩下50万左右。除去小孩、老人和一些城镇贫困人口,以及部分没有购置手机、小灵通的人和部分不看公共频道节目和《永州日报》的人,这样算下来,最多还剩下20万人了。“而剩下的这20万人中,即使都愿意参加投票,他们也不可能跟钱过不去,每人都发上十条八条的。因此,总票数达到200万,这是不可思议的。”

  当地一位市民对记者说:不久前永州市某电视台搞了一个唱歌比赛,当时也是采取短信投票方式,市民参与热情很高。然而冠军得票也才1万多票。

  据永州市政法系统一位内部人士介绍,某市级政法单位动用公款购买手机卡、小灵通卡,然后用这些卡不断地发短信,甚至包下整个网吧,安排人利用网络搞手机短信群发。作为永州市某县政法系统的相关负责人,刘强(化名)显得十分无奈:“不搞这些舞弊行为吧,本单位候选人的票数上不去;搞舞弊行为吧,单位又要白白浪费大笔资金。真想不通市政法委为什么会用这样的方法来进行‘十佳干警’评选,让人觉得很难受!”

  政法委:“以活动养活动”

  针对干部群众“投票存在作弊行为”的说法,永州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唐国玉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予以否认。他表示,“到目前为止,除了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外,我们尚未接到一个投诉。”

  唐国玉表示,短信和热线投票赚的200万元钱大部分是电信部门得了。另外要搞颁奖晚会,大概的估算要30来万;32名候选人评出“十佳”,剩下22名要评“提名奖”,奖金总共要10多万;在《永州日报》、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的广告费、宣传费用现在还没有结算,也是一笔很大的费用。不过他也表示,钱不可能全被电信移动部门拿走,这次活动财政没有给一分钱,目的是“以活动养活动”。

  随后,记者联系了永州市电信、移动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负责人说,和市政法委合作的“SP服务商”是长沙的,与永州市方面没有关系。   《潇湘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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