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尤为各方关注,各地逐步确立了差额选举制度,部分地区引入了竞争机制。2001年,四川平昌县进行了乡镇党委班子公推直选的试点。2004年,四川省有45个乡镇党委书记通过公推直选产生。截止2005年10月,全国有210多个乡镇进行了公推直选的试点。
不仅乡村基层组织的竞争性选举已成为党内民主发展的趋势,而且有案例显示党内民主逐步从基层民主走向地方民主。2003年,江苏徐州市沛县进行了公推公选方式产生县长候选人的试点。2006年3~5月,徐州市三个区的区长候选人通过公推公选方式产生。这些举动标志着党内民主开始从基层走向地方。今年5月,有学者在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文章指出,无论从民主的内容来说,还是从保障中共党员的权利来看,竞争性选举都是中共党内民主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发展党内民主首先要建立体现中共党员选举意志的竞争性选举制度。
而当下正在开展的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更是扩大党内民主的一次新的生动实践。根据中央的要求,在提名、考察、选举等各个环节都要扩大民主,要把扩大民主贯穿于此次换届的全过程。为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条例。其中,中组部7月份印发实施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要求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强调考核评价干部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拥护,这无疑将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民主。
除了《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这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外,中央近来还集中出台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5个法规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在换届中必须按法规办事。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了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问题。即将颁布实施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是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随着这一系列党内法规的出台,党内干部人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从党内民主到人民民主,从完善人大制度到加强政协工作,从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到强化各方面的民主监督,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正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方向,按照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的要求全面推进,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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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积累和丰富民主选举的经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8月22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刊文指出,从1979年把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级以来,全国范围内已经进行过八次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和七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这次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6亿多,是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要通过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积累和丰富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参加民主选举的经验,从而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更好地体现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文章指出,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要做的工作主要有八项:一是做好县乡两级换届选举的衔接工作;二是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三是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四是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五是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六是严格依法选举产生乡镇长;七是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八是正确执行代表辞职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任期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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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扩大民主的要求贯穿于换届全过程
8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把扩大民主的要求贯穿于换届全过程》的特约评论员文章说,这次地方党委集中换届,中央特别强调,要把扩大民主的要求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在换届工作中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是我们党坚持民主执政的内在要求,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也是防止和克服用人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紧紧抓住提名、考察、选举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认真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这次地方党委换届成为发展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8月30日,《人民日报》还发表了《领导干部要经受住换届的考验》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识大体、顾大局的表率,以实际行动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能不能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能不能经受住换届的考验,这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严肃课题。”
来源:《领导决策信息》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