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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原副书记因贪污落马,曾连夜转移7箱现金
作者:刘建新 祝…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点击数536  更新时间:2008/7/24 9:16:0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长春市副书记因贪污落马 曾连夜转移7箱现金(图)

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田忠在法庭上刘闯义 龙卓/摄

●倒腾上千万元现金,失踪3天惊动上级

  ●转让股权,把土地使用权变现侵吞2261万元

检察日报报道(记者刘建新 祝连勇)“没意思,没意思了。”看守所里的田忠反复叨咕着。

2008年7月21日,直到深夜,他也没有在一审的最后期限提起上诉。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一审认定:吉林省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田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财产总计人民币2261万余元;受贿犯罪13起,收受财物总价值折合人民币139万余元;行贿犯罪一起,行贿人民币1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田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生效了。

记者就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田忠的案子走访了很多知情人,搜集到不少鲜为人知的内情。比如,田忠一次就侵吞2261.2万元人民币的过程,这个过程很专业很了得,一般人学不到,记者也不担心谁会学了去步田忠的后尘;再比如,田忠与小舅子媳妇等人黑夜长途跋涉转移上千万元现金的详情;还比如,坐落在静谧的美丽田园中那个“海伯尔”公司如今是个什么样子?还有,“海伯尔”公司所在的九台市西营城子镇的农民对于占用他们正在耕种的土地那复杂的心态等等。记者想尽可能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告诉读者,田忠作为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协调”、“组织”亲属与子女们弄钱的过程。

副书记失踪3天

2006年8月7日,吉林省委得到一个消息:长春市委副书记田忠已经3天不见踪影了,而且用各种方法也联系不上!

这还了得?

省委有关领导作出指示,马上启动应急程序,采取紧急措施,以防不测,同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8月8日,田忠却又悄然回到了坐落在长春市人民广场东南角的市委那座老楼3层他的办公室里。

甫一坐定,田忠还没有来得及擦一把汗,省委派人带着通知也到了:请田忠同志到省委谈话。

这是5天来省委与他的第二次谈话。

5天前,也就是8月4日,时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纪检委书记的杜学芳便约田忠到吉林省委谈话,谈话内容概括起来有两项:

田忠的儿子与亲属共6人拟晋升提职一事,上报省委组织部门,因不符合党员领导干部亲属任职条例未予批准;还有田忠负责的长春市、伊通绿化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1950年出生的田忠,有着那个时代佼佼者的印记,也有过来人的精明与判断力。

虽说东北的天气不能算热,但毕竟是“头伏”天,此刻,冷汗在田忠的身上出了一身又一身。田忠的心里十分清楚,杜学芳在长春市担任市委书记时,田忠是副书记,杜书记对于田忠自己提出分管干部的要求与曲折的过程也是了解的。

正巧,这时长春市区县干部换届工作正在节骨眼上,田忠的心里开始不安了:

是不是还有其他什么事儿也被发现了,杜书记找自己谈话是在“敲山震虎”?

那么,又是哪些事儿呢?

区县干部换届收的那几份钱?会吧?收钱时,谁都不知道,送钱的人自己也不能说啊!

对了,转让“宝邑”公司股权收到的那笔钱,肯定是!要抓紧时间,安排转移!想到就行动,安排孩子他舅妈王一平马上作转移的准备,这可不是儿戏。

谈话结束后,田忠顾不上其他的事情了,招呼也不打,假也没有请,接连忙活了3天,才把转让公司股权收到的那笔钱安排妥当。

现金装了7大箱

转移出让“宝邑”公司股权收到的那笔钱居然用了3天?

对,这笔钱不是一笔小数目——上千万元,而且都是现金!

2006年8月初,田忠告诉孩子他舅妈王一平:“公司股权转让了,得了一笔现钱。”

8月5日,田忠又找到王一平:“出让股权的那笔钱不是小数目,你姐姐是专职做财务工作的,问问她,这么多现金放到哪里才安全又合法?”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王一平了。

在田忠的亲属中,出生于1955年的王一平是比较受田忠重视且举足轻重的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她头脑清楚,而且比较精明,所以田忠的一系列精心安排中,出头露面谈判、设立多家公司以便进退有路等等,王一平都充当了重要角色。而且田忠很多自己单独掌握的事情,经常都要听一听王一平的意见或者建议。

当天晚上,王一平就把姐姐的意见转告了田忠:“这笔巨额现金只能放到公司(才合法而且安全)。”

田忠当即表示:“按照这个意思办。”

王一平问:“那么多现金放在什么地方?”

田忠回答:“到时候等我电话。”

8月6日这天晚上七八点种,田忠的电话来了,让王一平“开车到长春工学院”。

王一平发动了自己的车,刚到了长春工学院大门口,就像跟着一样,田忠的电话就到了:“跟上你前面的一辆车牌号为××××××的车走。”

到了一个居民小区,等了一个小时,田忠的大女儿晓惠出现在黑暗中。

晓惠领着舅妈王一平到了一栋楼前,从楼上拿下7个箱子放到了王一平的车上。

王一平正要擦一把汗,手机突然响了,一看来电号码,田忠的。一向沉得住气的王一平此刻也感到有点毛骨悚然,这时只听手机传出田忠的声音:“开车出小区跟上我的车。”

王一平说:“箱子太大还挺沉,需要分开装。”

田忠回答:“先跟着我的车走,到前边僻静的地方再说。”

田忠的车引领着王一平的车悄悄地开到了吉林医大附属二院附近的偏僻小道才靠边停下。王一平把3个箱子刚放到田忠的车后备箱里,田忠大女儿晓惠和另一位男士开着一辆丰田轿车也到了。王一平又把2个箱子放到晓惠的车后备箱里。

3辆车连夜疾驶赶到了沈阳。在王一平设立在沈阳龙郡公司财务室的保险柜里,勉强塞入了一千多万元现金。

8月7日傍晚,3辆轿车拉开距离悄然回到了长春。

8月8日,田忠若无其事地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影响力”就是钞票

难道田忠就真的把组织看成“白痴”?

记者也知道这话问得很没水平,可是却很接近事实,接近田忠过于自信的思维。

田忠出生在长春市东面的双阳,他一步一步从公社、县区到长春市政府、长春市委,出人头地后的田忠在政府与各级党委机关中浸淫数十年,他清楚地知道,做事情要合法化;他更清楚,在现实生活中,干部一般仅对自己的直接首长负责,他还清楚地知道,原则是给讲原则的人听的,具体的事情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田忠从这个潜规则中提炼出一个极务实的概念:既然领导就是一切,那么就可以利用自己的职务,“协调”、“组织”、“影响”操作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这样既能够达到目的,又不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在一份法律专家针对田忠贪污犯罪的论证中也读到了类似的意见。目前,我们的法律确实对某些社会生活包括党内生活中的潜规则有点“无能为力”。法律毕竟不是万能的,尤其是面对花样翻新的腐败手段,但这不是本文讨论的话题。

接触过田忠的吉林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李野认为,田忠不属于那种狡诈且很有城府的人,他的基层工作能力强是公认的。虽然田忠看起来似乎很内向,朋友也不多,但是他十分自信。他的自信来自实践,只是他的实践完全与党和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

记者在采访时,听到长春市的老百姓这样议论:田忠(作为)市委副书记,他哪儿来的那么多钱?(正因为)他是市委副书记,(所以,他)能够弄到这么多钱!

类似绕口令的话语点出了一个非常朴素的道理。我们且看田忠是怎样“实践”的:

1998年,吉林省委一位主要领导出访古巴后,交给长春市政府一个项目,引进古巴的液态干扰素和丙肝疫苗技术合作,输出长春的玉米种植技术。由于双方项目的技术都居世界前列,互利互惠,前景看好。

1998年7月,长春市决定由时任负责农业的副市长田忠任代表团团长,率团出访古巴考察。出访考察期间,田忠代表长春市政府与古巴方面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决定引进古巴的先进技术,并在长春建厂投入生产。回国后,田忠向长春市委市政府汇报。市里决定,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田忠任组长,负责这个项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

2001年3月22日,古巴方面与长春生物制品所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项目名称为“海伯尔”,古巴方面以技术参股,占30%的股份,长春生物制品所出资金,占70%的股份。

长春生物制品所刚与古巴方面签完合同,这个所的副所长、与田忠一起到古巴考察、回国后代表长春生物制品所承担项目技术引进接收与生产等操作任务的王鹏赋(另案处理)就告诉田忠:“这个项目的启动资金需要2000万元,我们生物所现在哪儿出得起啊?”

田忠一听,表面上十分平静,毕竟是见过世面的副市长吗,可他的心里却起了狂澜:机会在眼前!故事的高潮也就开始了。

田忠的内心狂澜很快变成了具体的操作,按照时下长春的说辞,叫做“运作”。田忠也确实施展出了辗转腾挪的功夫进行“运作”,因为这个项目能够赚钱已然不是纸上谈兵,眼看就要变成现金了!

为什么?

项目前期运作全部完成,产品市场订单如雪片,只是资金有缺口。一个堂堂的副市长还能被那点儿资金缺口难住?更何况田忠对仕途的自信,自己任市委副书记的职务已经遥遥在望了。一句话,资金有点缺口,小事一桩。

这么好的机会,安排自己的亲朋好友来做,既好“协调”又好“组织”,甚至不用自己职务的“影响”,直接发出指令,便可以操作。

田忠在长春市双阳工作期间,结交了一个“能人”孔海军,“海伯尔”项目的机会来了,田忠首先想到了他,可见孔海军在副市长眼中的地位。田忠要孔海军带着他的女婿王瑞远成立了一个名为“宝邑”的民营公司,接过长春生物制品所所持的65%的股份。长春生物制品所把所持股份转移给“宝邑”公司的协议刚一签订,孔海军就移民加拿大去了,女婿王瑞远的目标过于明显,田忠便安排小舅子媳妇王一平接手“宝邑”公司任副总经理,直接掌控“海伯尔”项目的运作。

2002年2月,田忠荣任长春市委副书记,长春市政府没有明确“海伯尔”项目改由其他同志负责,田忠继续“领导协调”这个项目。

第一步是选址。

田忠对王一平和王瑞远提出“海伯尔”项目选址的要求:注意环境、要有发展、地价便宜。

这个时刻,田忠的儿子田昌黎出现了。

当时下派到长春市所辖九台市西营城子镇任党委书记的田昌黎提出:“这个‘海伯尔’项目能不能放到九台(我那里)去?”

田忠说:“你们高速公路北侧有块地挺好,但是这个项目与咱们家有点关系,要处理好。你去找你舅妈王一平,你要领着你们镇里的领导班子的人去与你舅妈谈,但是不能让他们看出你和你舅妈的关系。你也不能参与太多,牵线就行了。一定要向九台市政府汇报,我让九台市把土地价格降低,争取土地零地价出让。”

田忠说的“争取(让九台市政府)土地零地价出让”,他是有把握的。且不说别的,九台市属长春市下辖的县级市,长春市负责农业的田忠副市长实际就是九台市的直接首长,按照现有体制,直接首长的意见,哪怕暗示,下级也要仔细斟酌考虑的呀!

时任九台市市长果然“力排众议”,竟然不顾负责考察“宝邑”公司的九台市委一位副书记的不同意见,决定零地价出让九台市西营城子镇32.8万平方米的在耕农田50年,可怜的农民兄弟得到的补偿款为每平方米8元!

土地到手了,而且土地可以变成钱,但这需要一个过程。操作“海伯尔”项目资金缺口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田忠考虑到贷款。

田忠一边要求王一平、王瑞远把项目的介绍与相关材料包装好,一边向担保单位与银行、长春市财政局介绍:“‘海伯尔’项目是市里的重点项目,项目(前景)挺好,肯定能赢利,你们必须支持。”

结果,田忠以长春市委领导的身份,使“宝邑”公司以“海伯尔”项目的名义,先后从当地银行、有关的公司贷款、借款8000万元,还申请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基金1000万元,政府配套资金20万元。

你看,市委副书记的“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影响”力,一句话,市委副书记的面子有多么大,而法律对此似乎很谦抑。

2005年1月,田忠那位根本就没有什么管理能力的女婿王瑞远为自家的“宝邑”公司采购设备时,吃了销售商的回扣。可他吃了回扣却没有买人家的产品,厂家找上门来。事情败露了,王瑞远也去了加拿大,只剩下王一平独自支撑“宝邑”公司继续运作“海伯尔”项目。项目继续“运作”有了难度,“宝邑”公司经营不下去了,田忠决定把“宝邑”公司的股权转让出去。在转让的过程中,田忠也在施展自己的“协调”、“组织”、“影响”等威慑力,他提出的转让条件有4条:

1.不让看合同;

2.不让看账目;

3.不让评估;

4.不签(转让)合同。

其实田忠转让条件的核心就是要现金。

江苏无锡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贺老板确实有钱有气魄,不仅承担“宝邑”公司的巨额债务,还拿出5200万元现金买下“宝邑”公司的股权。

田忠冷静地安排着最后的事务:

安排孩子的舅妈王一平改名为王海琳,担任沈阳龙郡公司法人代表,用于接受存放“宝邑”公司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款到账后,田忠安排王一平偿还了几笔债务之后;他把余额2261.23万余元作了这种分配:给了自己的儿子田昌黎400万元;给长春生物制品所副所长王鹏赋100万元;还给女婿王瑞远公司前期垫付款484.9万元;剩下的1381万元现金,田忠收为己有,法院认定:田忠在这里侵吞的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的变现。

还有一些小事情

1993年2月,田忠开始担任长春市副市长;2002年2月,担任长春市委副书记,主要负责领导长春市的农业工作;2006年6月开始,分管组织工作。检察机关查明,2000年到2006年7月,田忠在担任长春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39.5万元。

田忠受贿,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干部晋升,找他通融,他还是“办事”的,在这个方面,他的“口碑”不错。另一部分则有他妻子的“功劳”

在这里有必要说说田忠的家庭。

田忠的爱人李玉英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不高,却到一家民营公司当上了“高级顾问”,每个月3000元工资,后来涨到每月5000元,在这个公司一共领到了15万元工资。其实,李玉英一天也没有到这个公司上过班。

2003年,地处长春郊区风景秀丽的石头口门水库管理局盖家属楼。2004年8月,李玉英由两个女儿陪着到水库游玩,她看到刚盖好的家属楼,就想要一套。水库管理局郝局长闻听后便说:“你们家要买一套(房子),给你留一套,我装修好了,给你送钥匙去。”事后,管理局郝局长连房钱都替她交上了。

田忠在长春市政府、市委工作多年,他的子女却都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有人以双阳的教育基础薄弱为由,这样的说法有些伤人。其实,记者从更多的事例看到的是家庭教育的因素与作用。与田忠的子女接触过的人,或远或近,都有自己的看法。

就说田昌黎吧。

他在九台市西营城子镇任党委书记,曾为那里的百姓作过不少的好事,到现在,那里善良的村民还跟记者念叨着田书记借助他父亲的影响,在大旱的2005年从临近的农安县调来上百台抽水机点种的大恩大德。可还是这位田书记,不久前,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还有王一平,法院以其犯有隐瞒非法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在田忠一案的采访过程中,记者感到最无奈的,是以每平方米8元被迫出让自己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达50年的农民兄弟。那里的一位农村干部告诉记者:“这里的土地问题大着呢,市里的干部随意出卖这里的在耕农田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其实,当初以零地价出让给“宝邑”公司的32.8万平方米的九台市西营城子镇在耕农田下一步如何处理,更是政府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迫切而又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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