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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男子欲娶89岁老太,民政局拒绝为其登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重庆晚报  点击数817  更新时间:2006/8/4 8:49:06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李堂平
         

    图片说明:89岁老太    

     据重庆晚报讯 昨日上午,成都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一对对等待领取婚姻登记的情侣长队中,有对男女特别显眼,男的身高约1.75米,30多岁,女的身高约1.4米,白发苍苍,老态龙钟,他们竟然是要登记结婚。民政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一核对,发现男子35岁,老太已89岁。由于89岁的老太在面对工作人员询问时,显得意识混乱,根本不能回答所问问题,感觉蹊跷的工作人员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拒绝了这对“忘年恋”的婚姻登记申请。

    吃惊 小伙子要娶89岁老太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证大厅办理结婚手续的一号窗口前,一位身高约1.4米、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出现在队伍中,身旁是身高约1.75米的男子。这对身高、年龄都悬殊的组合立即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他们身后一名身穿红裙子的女子在帮他们填写好表格后,一同前往大厅的照相室,摄影师为小伙子和老太婆拍摄了合影证件照。

    办证 民政人员依法说“不”

    老太叫秦某某,生于1917年8月,晋阳街办人,老伴去世几十年了;男子叫卢某,35岁,乐至人,离婚。在登记处,工作人员周大姐查看申请表后,发现老人眼神呆滞,便和老太攀谈起来,当询问老太来这里干什么时,“耍!”老太的回答让她大吃一惊。接下来的询问,周大姐发现老太答非所问,意识模糊。而一旁穿红裙子的女子却抓着老人的手,不断提醒她今天是来结婚的。但老人仍然东张西望,小伙子也跑到门外躲得远远的。

    见周大姐不给老太和男子办理结婚证,穿红裙子的女子忙说现在婚姻自由,催着工作人员办理。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但一定要男女双方自愿,周大姐表示,此时她发现婆婆处于意识不清醒状态,拒绝了她的要求。

    疑问 该“忘年恋”有企图?

    昨日中午,晋阳村村支书雷刚告诉记者,秦婆婆的老伴去世几十年了,家里现在有儿子、孙女、孙儿大概7个人,家里经济条件一般。但他称,目前村里正面临拆迁,一个村民有35平方米安置房,而在房子没有修好分配的时候,每个月政府会给拆迁户每人一定的经济补助,此次结婚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街道办社计办工作人员蒋永胜告诉记者,结婚自由,只要不触犯法律,相关部门都不会干涉,街道办对此事就更没有行政权,如果真的有人为了某些利益钻空子而假结婚,也只能说服做思想工作。他还告诉记者,实际上结婚并不可以多分房子,还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能分到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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